茂业国际回应租约纠纷:不想介入家族矛盾

   2008-07-25 3810

  茂业国际(0848.HK)2008年7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回应太原联洋百货租约纠纷问题(相关报道见本报7月23日20版《茂业国际太原收购另一面》一文),称根据业主三晋公司提供的资料,租约于2007年底已到期。

  与此同时,山西三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三晋公司)也于24日在《太原日报》等当地媒体发布公告,声明其与现经营方(指联洋百货)每年一签的合同已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三晋公司与茂业国际签署的整体收购该商业物业的协议已经生效,现经营方已无权继续占有和使用该物业。

  三晋公司还在公告中声明:现经营方立即移交柳巷南路39号该商业物业,如不移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现经营方承担。

  茂业国际此前公告,与三晋公司签署了购买协议,以现金人民币4.8亿元的作价,收购位于太原市柳巷南路联洋百货所在的大楼及相关固定装置及设备。

  联洋百货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邓涛24日告诉本报记者,我们与三晋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准确的说是21年期,具体时间是从200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所谓的一年期合同,我从来没有签署过,也没有见过。

  对此,三晋公司办公室人员24日告诉本报记者,除了在报纸上发布的公告之外,公司不愿表示任何其他意见。

  而茂业国际投资者关系部陈小姐对本报说,作为购买方,公司不愿介入卖方三晋公司的家族纷争,租约纠纷由三晋公司自行解决。而且,我们现在并没有付钱。

  对于原租约是否到期问题,她表示,茂业国际已经做了尽职调查,是根据三晋公司提供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的。

  邓涛则表示,所谓一年期的租赁合同,我从来没有签署过,也不符合常理。百货公司有个持续经营的问题,与供应商的合同都是三年期,不可能跟业主去签一年期的租赁合同。

  关于和解问题,他说,自从本月17日双方发生了正面冲突之后,三晋公司与联洋百货再没有正面接触过。联洋百货是受害方,要和解也是对方找我们来和解。如果对方要赶我们走,可以提起诉讼,我们去应诉。

  当地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三晋公司董事长王爱唐对房地产业很熟悉,但是对百货业不太熟悉。这个房产的账面价值只有2.5亿元,茂业国际却给出了4.8亿元的价格,高额的溢价使他很快答应。

  他没有把联洋百货这块牌子算进去,如果是房产加百货一起卖,价值至少6亿元。上述人士说,可是王爱唐没有想到百货不是他自己的资产。而茂业国际随即发布了公告,造成了该交易成为既定事实的影响力。王爱唐作为商界名人,自然是一诺千金,于是导致叔侄之间反目。

  邓涛称,王爱唐的堂侄王一华是联洋百货总经理,王一华的妻子持有联洋百货40%的股份,其余股份由邓涛等人持有。王一华仍在管理联洋百货,邓涛说,我们希望继续经营下去,没有想过要卖掉联洋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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