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该超市检查时发现,一些佩戴着朗力福、霸王、好妈咪、厨师、导购工作证标识的促销人员,正在向顾客热情推销其供应商的产品。执法人员逐一向促销人员询问,发现她们均为其促销商品的供应商员工,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直接供货商提供。另据该超市有关负责人称,该超市在本地知名度较高,因此一直有此类促销活动,这是行业潜规则。该超市要求一些二线品牌进场产品的供货商,依期限驻店促销。而在2006年以前商家还需向该超市支付一笔管理费和押金。
执法人员还发现,该超市曾有欧柏丝妮、美媛春、眉兰等20多种品牌的数十位促销人员免费或收费进场。执法人员认为,该超市的行为已涉嫌滥用优势开展违法促销活动。根据规定,超市及促销人员的用人单位即供货商将被处以违法所得的三倍以下、最高三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