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网站周三刊登的关於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同时要求,优先支持先进节地技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通知禁止金融机构向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项目提供贷款支持,禁止向违法用地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对列入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严禁发放贷款;已发放贷款的,应在采取必要保全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收回.对列入国家限制目录的项目,应审慎发放贷款.
去年底央行和银监会加强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的管理後,中国房地产市场热度明显下降.今年以来房地产开发商面临著资金链日益紧张的窘境,加之部分地区房价回落,给商业银行贷款质量带来了潜在风险.
央行通知并称,对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的城镇居民,不得发放住房贷款;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建设用地闲置两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禁止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包括资产保全业务).
2008年6月末,中国全国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为5.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5%,比上年同期降低2个百分点,增幅连续7个月出现回落,但仍高於全部贷款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