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超市仍存在强查消费者购物小票行为

   2008-09-09 4480
上周,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针对扬州各大超市仍存在的强行查验消费者购物小票的行为疾呼:这损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停止!

  昨天,记者前往市区各大超市、卖场调查发现,商家查验消费者购物小票的行为依然故我。

  目击不出示小票,就别出超市

  昨天上午,东区某超市。

  吴先生选好商品,在收银台刷卡付了账,推着购物车往外走。走到门口时,两个手拿印章的工作人员拦下了他,让他出示购物小票。吴先生在货物袋里找了半天,急得满脸通红。最后,他终于在皮夹里找到了那张购物小票。幸亏没碰见熟人,要不然太难堪。吴先生说。

  昨天,刘女士付完钱,随手把小票捏在手心。对此,刘女士解释:预备在门口检查呀!记不得什么时候开始查小票的,刚开始,心里觉得很不舒服,好像被当成贼似的防着,现在都已习以为常了!

  市民 是被人质疑的唯一的地方

  出门盖章,很多在超市购物的顾客一开始认为,这只是商家进行内部管理的一个程序。后来看到负责盖章的工作人员脸上那怀疑的神色,才觉得挺不舒服。这么大岁数了,这恐怕是我被人质疑的唯一的地方。一位自称是大学老师的老先生自嘲。老先生认为,商家应该尽快取消这种做法。

  在澳洲生活多年的扬州小伙小朱前不久回扬,购物时也遭遇了验票,他说,这种方法太不可取了,也没有实际效果,形同虚设。在澳洲,只要顾客付了钱,就可离开超市。

  商家 防止顾客夹带或遗漏付账

  为什么每家超市都安排专人手持钱货两讫的印章验票?昨天,记者特地在西区某超市里选购了一些商品,付完钱后,接受盖章验票时,询问工作人员:为什么要盖章?为什么盖?你看上面写的就晓得了!工作人员指着身后一块告示牌说。上面写着:为了避免客人选取商品后找不到结账台或遗漏结账,所以特设了出口核章这一步骤,以确定结账与否

  随后,该超市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出口核章也是对顾客的一种服务。她还阐述了盖章人员的另外一项职责在对货盖章的同时提醒顾客去领取相关商品的促销赠品,每天早上,我们在例会上,都会提前告诉核章人员超市里有哪些新的促销活动!

  相对于为顾客服务的解释,另一家卖场客服经理的回答较为直白。这是为了防止顾客可能会出现的不小心夹带或遗忘付账行为。但,他也无奈地告诉记者,尽管我们在商品区设置了大量的摄像头,现场也有工作人员看管,可基本每天都有商品丢失现象。

  面对记者的采访,一些超市的负责人还表示:消费者觉得不能理解商家的做法,可以拒绝出门盖章!

  消协 侵犯消费者权益,应停止

  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在扬期间,先后在市区几家超市进行调查。他在座谈会上表示:这损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停止!消费者付了款买了商品后,就已合法取得商品。作为超市,就不能把消费者当贼。超市为了避免丢货,应在内部管理上下功夫,而不是用小票查验的形式把每个消费者都当成贼防着。

  对此,扬州消协消费调查部主任缪汉清也认为,超市卖场的做法只是暴露了其管理环节的疏漏,这是对消费者的歧视,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消费者有权拒绝查验小票。    

  律师 商家无权查验顾客物品

  取消这种不合法且流于形式的检查的必要性显而易见!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毅认为,消费者与商家的交易属《合同法》中的买卖合同,当顾客付钱给商家合法取得商品时,商品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合同履行完毕。接着,如果不是法定的机关、法定的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要求查验已属于私人的物品。也就是说,商家没有权利再以盖章为名查验顾客付过钱的合法物品了。

  丁律师同时表示,就商家的这种人眼扫描的查验方式而言,实际上并没起到多少防盗作用,反而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方建议】

  ■澳州华裔小朱:国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用度,如果有了犯罪记录,当事人很难找到工作,也很难再与银行打交道。

  ■律师丁毅:可以把查验前移至交货过程中,设置一些工作人员或者高科技查验设备。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小超市就没有验票环节,大卖场之所以要验票,可能有其客观原因存在,但是,大卖场应在收费环节把好关,而不是专门设置一道槛拦下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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