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考察团一行对日本购物中心产业有一个宏观的了解,考察行程的第一站我们前往拜访了日本购物中心协会,其专务理事大瓦先生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详尽介绍了日本购物中心产业的现状。
日本购物中心产业现状
据了解,在日本购物中心的概念与国内的有所不同。日本把购物中心定义为一个单位里集计划、开发、营运、管理的综合体,并提供停车场,同时根据选址、规模、构成的不同,提供多样性、便利性、舒适性、娱乐性的元素。同时,购物中心还是为适应生活者需求提供沟通的设施和场所。
日本现时拥有2611个购物中心,总面积3900多千万平方米。日本以1969年建设的玉川高岛屋为代表,开始发展大型的购物中心。不过那时的购物中心理念,仍未摆脱百货公司的格局,所提供的服务也较为有限并且集中。从70年代初期到中期,经过整体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以及经营管理的大型购物中心开始成为主流,其中尤以位于大阪商业区的几个摩尔购物中心最具代表。例如千里新城的“谢尔西”购物中心、巴恩环购物中心等,它们特殊的建筑景观,例如挑空广场、庭园、喷泉等,都成为都市外围引人注目的消费人潮集中地。而从1992年开始,在郊外的农地上发展超大型的购物中心蓬勃兴起。
从2002年开始,都市型购物中心的开发有所回归。尤其是在东京,由于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经济的持续不景气,东京的地价开始下跌,因而吸引了不少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市区兴建购物中心。
在日本,购物中心还有第二种发展类型,这就是公共交通设施和各大火车站附近的地下商店街。在日本,火车一直是最普遍的交通运输方式,因此,火车站一直就发挥着聚会场所的重要功能。
在政策法规方面,日本政府对店铺设立规模限制有所放宽。以前日本出于保护中小店铺考虑,限制设立销售面积在500平方公尺以上的店铺。但是,由于大型零售商符合现代生活的潮流及需求,所以其数量仍逐年递增,由此而产生了诸如交通、环保等问题。同时,日本政府作为世界经济大国,对中小型零售商的过度保护也遭到国内外舆论的强烈反对。迫于国内国际上的压力,日本政府终于在1997年决定废除“大店法”,由在1998年6月公布,2000年6月开始施行的新法——“大店立地法”取而代之。新的规定中解除了对大型零售商的经营活动的管制,而改为交通阻塞、交通安全、停车、噪音、废弃物、废气排放等环境品质的规范,且使大型零售商的申请流程更加简洁、单一化及省时。
因此,日本的大店立地法已不再是只停留在一味保护中小型零售商的利益,同时也考虑到了消费者及周边居民的利益。(消息来源: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