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年内出 听证点刹商业地产

   2004-08-04 5730
“国务院已经明确表示在今年年内将以国务院条例的形式推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目前商务部已经完成了条例初稿的起草,已经递交国务院法制办。”中国商业地产联盟秘书长王永平日前在北京透露。

据悉,这个条例对听证制度、听证范围做了明确的要求:各个地方城市一万平米以下的商业项目由各地商业主管部门牵头进行听证,当地的建设规划部门、工商部门、计委、行业组织、社区居民等都要参与,而一万平米以上的大型项目可能要由商务部组织听证,开发商只有拿到通过听证的有关文件之后,才能进行开发。


王永平认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的出台将对今后的商业地产开发产生深远的影响。从原来的国家商业部到国家内贸部内贸局再到国家经贸委到商务部,主管部门几经变迁,人员也进进出出,但是商业网点规划工作一直在进行。王永平说,商业网点规划实际上主要是两方面内容,一个是城市的商业网点规划要纳入整个城市的总体规划中去,要成为有法律效力的城市规划的一部分;第二是对大型的商业设施项目要实行听证制度,不是谁有钱有地就可以建,想建多大就建多大,这是网点规划条例的核心。这项工作商业主管部门推动了十年没有推动起来,现在有结果了。


“这是行政立法,它具有法律效力。以后开发商业地产的时候,就要研究整个城市的商业规划,研究区域的商业规划。如果不符合规划,那项目可能就得下马。即使开发商拿到最便宜的地也只能建设别的物业。此外,开发商还要考虑项目能不能通过听证,需要研究在同一区域内有哪些商户在申请经营,实现量身定做、定量开发,而不是重复建完之后再去招商的传统”。


进行听证的做法是不是市场化的行为?符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呢?很多开发商不理解,认为行政许可法都颁布了,怎么还搞这套?王永平解释说,这也是这个条例迟迟不能出台的原因之一。


他说,过去在商业地产开发的问题上存在着很多认识上的误区,这些误区一方面跟我们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有关,认为工厂是制造价值创造价值,而商业只是参加了一个国民经济再分配的环节,是从一个口袋拿到另一个口袋,对商业怎么建,是否现代化,是否科学,管理部门也不太重视。第二方面没有对商业的属性进行正确的了解。商业设施有很强的公共属性,城市里面建一个大商场,它对周边城市生态带来的影响是多样性的,第一个首先可能体现为交通,建大商场、购物中心一建就堵,一个路口就影响了一个城市的交通通畅,而城市因为交通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另外商业设施是大量集聚人口的地方,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还涉及到噪音污染问题,影响生活环境。所以要建一个商业设施需要做综合的评估。


王永平同时用国外的事例来阐释出台和贯彻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的必要性。他介绍说,在发达国家,举行听证是一个通行的做法。国外对商业开发经营也采取了很多调控措施,法国甚至几百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设施开业就要实行听证,世界最大的商业公司沃尔玛在美国很多州由于申请被驳回而开不了店,申请要经过议会讨论,审批的时候很长。在日本有选址法,也不让轻易开店。在德国、韩国,商业设施的营业时间甚至都是受到限制的,到汉城去都可以看到,像乐天百货这些大公司,在周末的时候必须关门,政府强制性要停止营业。


实行听证另外一个作用就是说要保护中小商业企业。从国际经验来看,解决就业的主体还是中小企业,都开大店,把中小企业挤垮了,政府无法解决就业问题。所以搞听证是具有合理性的一种国际惯例,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商业网点过于扎堆,恶性竞争,最后对开发商来讲也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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