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振华超市存物箱存包过夜要收费遭质疑

   2008-11-07 3640

  振华超市免费存物箱

  超市为孙女士开具的两张发票


  在超市存物忘记取,隔天再取却被告知要收3元钱过夜存包费,11月5日,烟台市民孙女士就遭遇这样一件事。

  4日中午,市民孙女士在烟台振华商厦地下超市购物后,将已结账的所购物品存放在超市免费存物箱内,拿着打印出的密码纸离开。等到晚上10点多,孙女士回到家后才发现忘取所购物品,但早已过了超市打烊的时间,于是,孙女士决定次日上午再去取。

  5日上午,孙女士再次来到该超市免费存物箱前,但当她用密码纸将箱子打开时发现,箱子里的所购物品不见了,随后,孙女士找到了超市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孙女士是4日寄存的物品,所以过了当日晚上9时(超市打烊的时间),超市工作人员就会将顾客遗落在箱内的物品取出保管,如果想要拿走物品,需要支付3元钱的过夜存包费。

  在和超市工作人员理论未果的情况下,孙女士支付了3元钱将物品取走,但她认为超市此举并不合理,因为存物时并没有在存柜附近明显位置看到此类规定,打印的密码纸上也没有任何有关提醒。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振华商厦地下超市负责人孟经理,据其介绍,超市规定,消费者取回过夜物品时,不论物品大小、多少及贵重与否,均要支付3元钱的过夜存包费。并称此项规定已实行多年,市区其他超市也都有类似规定,属于正常合理的行为,可以为消费者开具过夜存包费的发票。

  6日上午,振华商厦地下超市工作人员为孙女士开具了两张分别是1元和2元的过夜存包费发票。对于超市存物箱上没有存包过夜收费相关提醒的问题,超市工作人员解释,以前的旧存物箱上贴过,但后来更换了新的免费存物箱后,就没有再贴。

  记者从市区沃尔玛、大润发等超市了解到,市民若要将遗落在超市免费存储箱内的物品取回,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核清物品即可,并不用支付所谓的过夜存包费。如此一来,过夜存包费并非是超市的行业规定,振华商厦地下超市孟经理所讲的市区其他超市也都有类似规定的说法并不成立。

  对于超市收取过夜存包费的行为,烟台市物价局价格科工作人员认为,超市根据自身需要收取一定费用属自主行为,但必须要在超市醒目位置标示提醒,消费者遇此类问题时,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烟台大众网 记者 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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