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收卡拉OK版权费 经营者称费用不转嫁

   2008-11-07 8640

  我省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

  省城大多数经营者表示

  版权费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唱别人写的歌要给作者钱,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一直成为狼来了的口号。11月6日,太原市娱乐行业协会召开了卡拉OK版权会议,全市数百家娱乐场所的代表参会,这标志着卡拉OK版权运营服务在省城正式启动,也标志着山西省此项工作的全面展开。这次狼是真的来了!那么经营者会把这些费用转嫁到咱们消费者头上吗?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收费标准是8.5元/天终端

  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是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确定的,山西的收费标准为8.5元/天终端,在全国排第十二位(与吉林省收费相同),价格最高的为上海市(11.1元/天终端),最低的是贵州省(8.0元/天终端),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收取。据悉,太原地区的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从11月5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逾期未缴者,将被视为侵权。这对太原市娱乐场所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太原市卡拉OK经营场所的经营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平稳。太原市的卡拉OK经营者曾经主动连续两年缴纳版权使用费,中断一年多以后,现在又要重新开始。太原市娱乐行业协会负责人夏景春说。

  经营者都收到了催缴单

  太原市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重点城市,希望在保护知识产权、依法缴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方面,为全省做出表率。山西天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

  为配合卡拉OK版权运营服务工作在山西的顺利展开,让太原市卡拉OK经营场所经营者深入了解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清晰缴费流程,作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山西省的惟一授权机构,山西天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经向太原市卡拉OK经营场所统一送达了《关于敦请卡拉OK经营者缴纳版权使用费的函》,敦请太原市所有卡拉OK经营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尽快缴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

  山西天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到现场实地了解各类信息,并与娱乐场所负责人签署协议,其中包括《卡拉OK经营场所登记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等,然后由经营者把钱打到指定的账户,最后领取许可证。

  这次可不是喊口号

  缴费的口号喊了两年多,却一直未见实施,那么这次是不是也会像以前一样,喊喊口号就算了呢?夏景春明确地告诉记者:不会!最近,全国各地不少卡拉OK的经营者都被起诉,不但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同时也让企业蒙羞。

  据了解,作为全国比较大的连锁企业,好乐迪量贩式KTV前不久宣布全部缴清相关费用,主要原因就是全国很多地方的好乐迪被起诉,共查出1万多首侵权盗版歌曲,该企业被迫大面积停业三个多月,最后不但缴纳了费用,还缴纳了罚款。

  所以说这个费用必须缴!在2005年、2006年,太原市都象征性地缴纳了部分版权使用费,太原市娱乐行业协会也因此争取到了七折的优惠,山西省2007年的缴费标准是8元/包间天,这回一次性要缴纳两年的费用,打下折来的缴费标准是5.75元/包间天。夏景春表示,为了鼓励娱乐场所经营者主动缴纳费用,太原市娱乐行业协会一直在为大家争取更大的优惠。

  在现场,记者随机询问了一些经营者,其中大多表示了默许。据夏景春介绍,太原市绝大多数的卡拉OK经营者对缴费均抱以积极配合的态度,但仍有部分经营者持观望态度。

  大多数经营者:不会转嫁费用

  目前,太原市大大小小的歌城、歌厅、量贩式KTV大约有800家,包间数大约有3000多个。既然经营者缴付了版权使用费,会不会立刻将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山西天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版权使用费对于KTV经营者来说是经营成本,经营者应该合理消化。消费者唱歌本身不是经营行为,是不需要缴纳版权使用费的。

  大多数经营者表示,不会因为缴纳版权使用费而提高KTV的包间价格。我们会内部消化版权使用费,绝对不会将版权使用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果娱乐场所随意涨价,会丧失客户,得不偿失。夏景春也认为,经营者不可能把这部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虽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可以随时变动,但是太原市的娱乐场所数量已经饱和。我们很多理事单位和绝大多数量贩式KTV都表示不会涨价。金昌盛歌城的负责人在现场表示,他们有大约300个包间,如果按照这个收费标准,每天将缴纳2500元左右的费用,一个月大约缴纳7万多元,一年就是80多万元,尽管如此,他们也不会涨价。

  北京200家经营单位被起诉

  自2004年3月1日开始,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卡拉OK经营单位,陆续收到律师函,要求停止擅自使用中外权利人的音乐电视(MTV)、音乐录像(MV)的侵权行为,擅自使用者将支付赔偿金。今年10月17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正式向北京市的7个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同一首歌花样年华第五俱乐部等100家娱乐场所经营者拒付版权使用费。10月28日,北京200家KTV歌厅因拒缴版权使用费被集体起诉。

  对于省城的经营者来说,如果不缴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将开始调查取证并开始起诉,走法律程序,而且类似官司娱乐场所经营者是逢打必输,最后,相关的费用、罚款还必须得缴。夏景春的话听起来有点耸人听闻。

  据悉,对于已经被送达律师函和被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的违规者,将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布的12元/包间天的上限标准补缴版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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