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业银行成为重庆百货大楼第三大股东

   2004-08-16 5720
通过股权过户,在西部最佳商业上市公司中,重庆市商业银行拥有了举足轻重的话语权。昨天,重庆百货公布的半年度报告显示,重庆市商业银行已经占重庆百货总股本的4%,列在重庆华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重庆路桥股份公司之后,成为第三大股东。

  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对外进行股权性投资,“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并不是新的对外投资。”昨天,重庆市商业银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据了解,市商业银行持有816万股重庆百货法人股权来源分别是,原第6大股东重庆银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306万股,占1.5%,原第9大股东重庆城市信用联社的170万股,占0.83%,还有解放碑、华侨、较场口、沙坪坝、大坪、朝天门等9家城市信用社以及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市中区经营部持有的股权,为340万股。

  由于这些金融机构均已并入市商业银行,在今年上半年,他们持有的股权全部过户,归于市商业银行一家名下,市商业银行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第三大股东。

  重庆百货有关人士也证实,在重庆百货1996年上市前,12家金融机构就已是重百股东。

  此前,除第一大股东重庆华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重庆百货总股本的18.17%,第二大股东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17.17%外,其他股东持股均在1.67%(含)以下。如今,作为第三大股东,市商业银行持有816万股,占重庆百货总股本的4%。

  “目前在重百董事会,还没有我们派出的人员,今后将按照程序参与。”昨天,市商业银行人士表示,重庆百货股权对市商业银行而言是优良资产,重庆百货已实施了2003年利润每10股送1.5元现金,这意味着市商业银行获取了120多万元投资收益。(消息来源:重庆商报 记者刘勇实习生尹波)
标签: 重庆百货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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