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商业网点超过6万个,营业总面积达500万平方米,其中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业网点173家。华润万佳、天虹、沃尔玛、海雅百货、大润发超市、赛格电子等一批品牌商贸机构纷纷抢滩宝安,生意红火。宝安也培育出了首家在香港上市的民营商贸企业——佳华百货。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和购物中心等新业态成为商贸业发展重要力量。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经济环境,宝安区消费品零售市场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势头,1-9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15.78亿元,同比增长21.4%,同比增幅提高6.3个百分点,创近年来增速新高。
在商业氛围日益浓厚的基础上,宝安区委区政府决定进一步提升各街道商业形态,在全区十个街道每个街道打造一条特色商业街,分别是:新安街道建安路特色商业街、西乡街道流塘商业街、福永街道万福商业街、沙井街道数码商业街、松岗街道(松明大道、吉祥大道)特色商业街、石岩街道宝石南路商业街、观澜街道版画艺术体育休闲商业街、大浪街道(同富裕工业园)特色商业街、龙华街道中心商业街、民治街道(锦绣江南)特色商业街。
今年初,宝安区出台了《关于“优美宝安”建设的实施方案(2008-2010)》,力争全面改善城区面貌,建立现代化优美城区,“一街道一特色商业街”是推进优美宝安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从今年2月份开始,全区各街道及贸工、发改等职能部门全面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前期工作。目前,10条特色商业街已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进入施工改造阶段;作为龙头商业示范街区的建安路商业街、观澜版画艺术体育休闲商业街还成功举办了招商推介会,并与西部百货、家乐福等入驻品牌代表举行了签约仪式。
根据《宝安区特色商业街规划建设暂行办法》,各街道特色商业街将主要在规划设计、市容配套、商业氛围、规范经营、交通组织等五个方面进行完善提高,以全新形象示人。
在规划设计方面,《暂行办法》要求各特色商业街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发展规划;有较强的辐射性,对街道商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同时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门店装饰与建筑风格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具有特色。市政及各类公共配套设施、交通设施、绿化美化规划设计科学合理。
在市容配套方面,《暂行办法》要求商业街建筑立面装饰和路面有统一的建筑风格,路面和街道立面整洁、美观,门店装饰与建筑装饰及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具有特色。同时,环境卫生要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有关标准,商业街内店容店貌、灯箱及广告设置符合市、区相关规定要求,无乱摆卖、乱停放、乱张贴及占道经营现象。商业街要开展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有交通设施(公共汽车站或的士站、停车场)、公用设施(路灯、公厕)、休息设施(休闲椅、凳)、景观设施(绿化或雕塑小品、彩灯和灯箱)、信息设施(电话亭、标志牌、导游图、导购图)、卫生设施(废物箱)等等,各种设施按《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用无障碍设计,体现以人为本,购物休闲环境良好。
在商业氛围方面,《暂行办法》要求在进入特色商业街的主要路口设立显著的特色街标志,并设置导购平面图;有营造整体商业氛围的商业街形象设计以及广告、灯箱设置规范;门面装饰整洁、美观、大方,体现商业文化;招牌广告中外文书规范、准确、清晰;夜景亮化美化。
《暂行办法》还要求各商业街要特色鲜明。综合类特色商业街,其消费类商业零售业店铺数量或营业面积占商业街店铺总数或营业面积总数的50%以上(其中品牌店、大型专业店、专卖店不低于30%),其余为餐饮、金融、通信服务、休闲娱乐、住宿等;专业类特色商业街,其经营同类商品或相关服务的街铺数量或营业面积占商业街店铺总数或营业面积总数的50%以上(其中品牌店、大型专业店、专卖店不低于20%),其余为普通商业零售、餐饮、住宿、金融、通信服务、休闲娱乐等。无论是综合类还是专业类特色商业街,商业业态不符合要求的如小建材、小五金、洗车场、三车(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维修店、普通家具店、废品收购店(点)、各类小作坊等已全部置换。
在规范经营管理上,《暂行办法》要求各街道办协调各相关部门对特色商业街在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市容市貌、食品卫生、环境保护、交通管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等各个方面切实加强管理,杜绝无牌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到建设与管理并重,营造良好商业环境,使特色商业街成为规范经营示范街。
《暂行办法》还要求各商业街超前规划,交通组织科学有序,不发生经常性交通拥堵或混乱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