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焦作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76.7亿

   2008-12-05 8670

  近年来,我市消费市场持速升温,消费拉动经济发展越来越明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逐步增长。10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3亿元,环比增长7.4%,较去年同期增长21.2%。其中贸易住宿餐饮企业当月完成零售总额8. 4亿元,同比增长18.4%;贸易住宿餐饮个体完成零售总额11.7亿元,同比增长25.3%。

  从行业看,批发零售业16.2亿元,同比增长20.8%,其中,批发业2.5亿元,同比增长19.0%,零售业13.7亿元,同比增长21.1%。住宿餐饮业零售额3.9亿元,同比增长29.4%。

  从地区结构看,市的零售额实现11亿元,同比增长20.4%,县的零售额实现4.9亿元,同比增长23.4%,县以下零售额实现4.3亿元,同比增长20.8%。

  1-10月份全市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76.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2%。博爱县、温县、沁阳市、孟州市同比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修武县、武陟县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市区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刺激消费品市场持续升温的积极因素:

  (一)加大商业设施投资力度,文化产业、服务业日趋繁荣

  2007年全市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业投资项目达107个,总投资额达到21.5亿元,一些新建及改扩建商业设施在2008年度逐步显现其商业功能, 形成了焦南新商贸区,龙源湖中央商务区;缝山公园北山休闲别墅区;东方红商贸文化区等商业中心区。企业营业额不断增加。新的商业购物格局的形成,加速了商贸业改造升级步伐,不断培育出新的城市商业亮点和消费热点。

  (二)农村市场建设日趋完善,农民消费热情不断提高

  近年来,在农村市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不断推进,农民消费更加方便、快捷、安全。为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我市积极进行家电下乡试点,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08年市政府承诺为民办好的十件大事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民消费,活跃了农村市场。据统计:10月份,全市县及县以下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2%;增幅较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高1.8个百分点。

  (三)各种促销、营销手段拉动消费品市场的增长

  各商家为更好地适应消费者需求,按照促销行为规范要求制定了积极有效的促销方案,促销活动形式多样。市百货大楼、新亚商厦、蓝波湾、惠利佳等商家纷纷开展各种促销活动,有效地聚集了人气,扩大了销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带动消费品市场的增长。由于我市是一座新兴的旅游城市,每逢节假日,云台山、青天河、神农山等景区都吸引着众多旅游者前来观光,各商贸流通餐饮企业都会抢抓节日商机,以文化、情感、服务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吸引外来游客和城乡居民集中消费,为消费品零售额增长带来直接效应。

  (四)旅游和婚庆经济直接拉动消费品市场的增长

  10月份,是婚庆和旅游的高峰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金银珠宝、服装首饰、床上用品、家用电器、餐饮等零售额的上涨。据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统计数据显示: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销售较去年同期增长45.6%、化妆品类增长21.6%、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增长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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