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独立董事曝光南京新百违规对外担保等行为

   2004-08-20 7630
南京新百(600682)今日披露半年报并附带公告了三名独立董事吴公健、任宇光和季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资金被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违规担保数额大

  根据三名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介绍,公司为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经过董事会讨论;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资金,未按证监会《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征询他们的意见。

  截至2004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240万元,如剔除子公司之间担保为15940万元。其中公司为关联方南京交家电(集团)总公司担保6740万元;为子公司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担保7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新百房地产为新百药业担保3300万元;控股子公司南京东方商城为其参股企业南京大洋百货有限公司担保200万元;参股企业新百置业为诺玛特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保2000万元。

  按南京新百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计算,担保总额为17444.98万元。其中:为交家电担保6740万元,为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担保7000万元,为大洋百货担保159.34万元,为诺玛特担保295.47万元,为新百药业担保3250.17万元。

  在上述担保额中,属于违规担保的为14194.81万元,为交家电、大洋百货、诺玛特和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担保均属违规担保。为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至8月15日降为6300万元。同时,子公司东方商城为大洋百货的担保已逾期,到目前为止,大洋百货虽在7月29日又归还40万元,担保余额仍有160万元,按持股比例计算为127.47万元。

  资金被占用逾2亿元

  关于公司资金被占用情况,三名独董称,至2004年6月30日,公司被占用的资金余额为21669.94万元,占公司净资产24.24%。其中,为关联方南京交家电(集团)总公司提供资金余额为2725.01万元;为子公司新百房地产公司提供资金支付300亩土地保证金9500万元;为子公司新百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付一期工程款1400万元;为子公司南京国际同仁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交纳建设规费2000万元;为参股公司芜湖新百大厦提供资金5944.93万元;子公司国际同仁发展有限公司为交家电(集团)总公司提供100万元借款。至2004年6月30日止,没有发现公司被控股股东及个人占用资金的情况。

  独董意见未被重视

  三名独立董事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违规担保除新披露的为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担保和参股公司新百置业为诺玛特的担保外,均是上年担保的继续。公司为江苏物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经过董事会讨论;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资金,未按规定征询他们的意见;特别是公司为交家电(集团)总公司提供资金,以前他们曾查询有无此情况,但未得到正确的回复。

  三名独董认为,公司为新百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资金取得的300亩土地,增值巨大,对公司和广大股东是有利的,但款项预计要通过开发才可收回;公司为南京新百药业提供的资金,新百药业拟以房地产办理抵押贷款后,将占用的资金归还公司;为南京国际同仁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资金,须待同仁大厦开发完成后才能归还;为芜湖新百大厦提供的5944.93万元,系历史遗留问题,公司每次公布财务报告时都予以披露。

  公告称,公司和子公司国际同仁发展有限公司为交家电(集团)总公司提供的资金,公司正在制定催款措施,预计短期内难以回收。三名独董将对公司清理被占用资金的情况予以督促。(中证网)
标签: 南京新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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