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Ts可否成为商业地产的资金源水

   2009-02-02 9780

  未来数年,我国城市化水平虽然仍将会持续提高,但数据显示城市化速度的拐点已经出现,未来增速放缓。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将经历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式增长的演变,商业地产将比住宅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但是,市场流通性较差、投资回收期较长等问题,是国内商业地产,不得不面临的巨大挑战。远期市场的巨大需求与近期资金的严重不足,让非住宅类开发商处于美好前景与残酷现实的挣扎之中。

  2008年12月3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确定了九项金融措施。其中,第五条明确表示要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据悉,天津滨海新区与上海浦东新区相关物业可能成为首批REITs试点产品,分别登陆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这预示着在中国大陆创设REITs市场,已近在眼前。

  根据国外经验,REITs的投资标的,主要是租赁性物业,而非自用性物业即住宅类物业。显然,商业地产主要为租赁性物业。因此,在中国大陆创设REITs市场,最大的受益者将是商业地产开发商。

  REITs市场的创设,将为房地产行业,特别是商业地产行业,提供难以想象的发展空间。对于商业地产开发商而言,通过将物业打包发行REITs,能极大的缩短其投资回收周期,大幅提高其业务发展速度,彻底改变商业地产开发商的业务发展模式。因此,对于相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非住宅类的物业和土地储备越多的公司,其利好越大;财务杠杆越高的公司,其发行REITs的意愿越强。

  似乎,REITs即将成为商业地产开发商的解渴源水。

  但要实现REITs的公开上市,并非易事。据报道称,在试点构架中,将以“制度先行、试点并行”为原则,REITs将依托信托制度的形式,发行主体以持有物业或出租型自有物业为主,后者包括商业地产、写字楼、商铺。

  从发行主体看,按照香港的模式,“在REITs的信托资产上会加一个壳公司,即SPV(特殊目的公司),信托资产则以某种股权形式放入SPV,由SPV发行基金”。前述券商投行负责人表示,但国内《公司法》下目前尚不能通过设立SPV来发行REITs并上市。鉴于此种情形,在试点中可能直接以信托资产的名义来发行REITs。

  从发行场所看,选择银行间市场,还是交易所市场来发行,则是此前有关部门与投行等部门讨论的焦点之一。

  因此,REITs的公开发行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其中的障碍尚未完全清除。即使短期内REITs试点登陆证券交易所,其规模也不可能很大,开发商受益非常有限。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表示:“REITs作为金融创新的尝试,值得鼓励,可以试点,但要稳妥推出,不要急于求成,千万不能大张旗鼓,将其作为一个救市稻草。”

  总之,我们认为REITs的前景可期,未来或将成为商业地产开发资金主要的源水。但现实是进入2009年,开发商的销售难度将继续增大,即使在各地方府的救市政策帮助下,开发商的牛年也很难牛气,REITs这杯远水仍旧无法解开发商的近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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