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信贷占比不足10%银行建言政府主导

   2009-02-11 4920
    自“国三十条”提出大力发展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业务后,2月9日,国务院首次发布针对“融资担保”的监管文件,提出由银监会牵头成立部际联席会议,尽快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条件、业务规范、监管法则等作出规定,同时强调了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

    实际上,据本报了解,当前在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中,担保公司从业务盈利考虑,往往对参与银行信贷兴趣颇浓,相反银行和中小企业,却对担保公司兴趣不大。

    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少

    “我们发放100笔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有担保公司参与的只有几笔。”昨日,一股份制银行公司业务营运中心副总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而本报从其他商业银行获悉的情况是,目前有担保公司参与的信贷占比,在行业内普遍不足10%。

    “我们从没有遭遇过一起由于企业违约,而需要担保公司赔偿的事件。”上述人士笑称,不是因为担保业务规范,而是银行与担保公司尤其是民营担保公司合作的机会太少。“即使有担保,更多也是优质企业为其他企业担保,甚至其他银行为企业担保。”

    据了解,担保公司追求业务规模及盈利效应,往往受制于自身资本金。银行方面为防范风险,会为担保公司核定贷款额度。

    “按现行规定,担保公司承保的金额不应超过其资本金的20倍。”一银行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而一般民营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大约在3000万左右,相当部分公司承保的信贷余额已超过核定额度,几乎没有新增业务的空间。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沪上多家民营担保公司已开始筹划外资入股,寄望通过补充资本金的方式做大业务。但在增资前,银行的大门已暂时关闭。

    另一方面,目前很多担保公司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只是进行了工商登记。而由于缺乏监管部门,部分民营担保公司甚至从银行贷出资金后用于向企业发放“高利贷”。

    银行提议:担保业由政府主导

    值得注意的是,担保尚未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促进作用,也有银行方面原因。在双方的合作中,由于银行地位强势,常常提出一些“附加要求”,比如要求担保公司将资本金存入本银行。而担保公司将有限的资本金分散到多家银行后,又削减了在单一银行可获得的授信额度。

    目前,国务院要求以银监会牵头的联席会议尽快出台行业规范,银行方面也有所建议。

    在银行方面看来,决策层有意发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在现阶段,仍应该由政府为主导,出资成立一两家大型担保公司为行业提供范本,以此吸引民间资本介入。据本报了解,很多盈利性过强的民营担保公司在业务运作中,会要求企业向其提供一定的抵押物,其目的不仅在于抵御风险,更在于抵押过程中可受益的评估费等收益。如此一来,不仅没有体现出与企业直接向银行抵押融资的不同,反而会加重企业融资成本10%左右。

    “担保公司要求抵押的反常规做法,根本原因在于其内部评估风险的能力不足。”上述公司业务营运中心副总认为,即将出台的行业规范,应该以一定门槛屏蔽一些不具能力的担保公司,才能改变现在融资担保存在的乱象。

    同时,对于担保公司监管主体、如何履行责任,包括对评估公司内部风险评估体系的要求,以及对银行理赔的程序等,也需要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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