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打折可罚20万元
商品原价600元,商家把原价抬高到850元后再打七折,实际上并未让利,而消费者又无法拿出证据。“今后消费者遇见这种情况,将不再吃哑巴亏。”渝中区工商分局消保科科长胡显琼介绍,昨日向商家征求意见的《商品促销行为规范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商家在开展打折让利等促销活动时,需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档案,如实、准确、完整记录促销活动前、促销活动中的价格资料,妥善保存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保留促销活动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
“这些价格资料原则上需保存两年,以供工商部门查验。”胡显琼说,商家在打折让利时,如利用虚构原价打折、使人误解的标价,还将面临最高20万元处罚。
促销活动不少于3天
为避免商家在短时间内的促销活动引来大量消费者,造成安全隐患。新规要求商家开展限期促销活动,一般应不少于3个营业日,并且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而且室外促销或在节庆、店庆、开业等规模较大的促销活动,需制定促销活动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事前应先到工商等部门申请备案,经允许后方可进行。
“商家需采用公示的方式,明确促销商品或服务的范围,以及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等,而且不得随意提前结束促销期。”胡显琼说,在公示上不得出现“商场拥有最终解释权”类似字样,奖品税费、赠品“三包”等应由商家承担的义务,不得转移给消费者,并不得以促销优惠为由,迟延或拒绝开具发票。
将建虚假促销黑名单
商家还需在促销现场醒目处标明促销活动的名称、组织举办单位、联系电话、受理消费者投诉电话、促销时间等,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对例外商品、含有的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需明示,使用的文字、图片应醒目明确。
“商家不得虚构清仓、拆迁等开展促销活动,也不得以促销为借口减少服务项目,如赠品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将按产品价格处以三倍以下罚款,商家虚假宣传将处以20万以下罚款。”胡显琼表示,该办法将在本月5日实施,工商部门将建立违反该办法的商家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商家认可此办法
王府井百货商品质量主管陈珩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办法实施后,将有利于避免商家之间的恶性竞争,规范商品流通领域的有序、规范、透明,同时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害,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本组文/本报记者 杜海
渝中区《商品促销行为规范管理办法》5日起实施,虚假打折可罚20万元
商家促销要遵守这些规则
消费提醒
擦亮眼睛买促销
谨防消费连环套
今年1月,某区曾出现一商场大型促销活动引来大量消费者,最后商场不得不暂停。而渝中区今年因商家促销引发的投诉也呈增加趋势。渝中区工商分局消保科科长胡显琼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应理智购物。对赠品则要当面检查清楚,看是否过期或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并要求销售人员在有效票据上注明赠品名称、型号。
参与购物抽奖活动前应问清规则,以免掉进多重消费的连环套。在接受免费服务时,要了解活动内容和具体哪些免费、哪些不免费。注意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打折让利
商家应标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折扣率、打折原因,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形式标价。
购物返券
商家应明示使用返券的商品范围、时间、方式、返券面值等,不得限制使用返券选购同一品牌的商品,返券使用期限不少于七个营业日。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方式进行购物返券活动。
价外馈赠
商家应当如实明示馈赠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不得用假冒伪劣商品或“三无产品”作馈赠品。
有奖销售
商家应当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奖品种类、兑奖时间和方式等事项。奖金的最高金额(价值)不得超过5000元。
限时购物
商家开展限期促销活动,一般应不少于三个营业日,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商家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限量促销的,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即时明示。
积分返利
商家应当明示获得积分的方式、积分有效时间、积分或返利商品范围、返利比例、可以获得的购物优惠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