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家乐福劫持案:两伤者向商家索赔33万

   2009-04-01 3940

  去年11月29日,在昆明家乐福人质劫持事件中受伤的谢佩玲、谢国梅,昨天将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昆明五华区法院已经受理了两人的诉讼。

  在家乐福劫持人质案中,受伤最重的22岁湖南女子谢佩玲于今年2月20日出院。她说,在住院期间她就在和家乐福超市协商赔偿问题,但对方一直没有给予答复。

  在劫持人质案发生后,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支付了谢佩玲、谢国梅等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但家乐福不同意赔偿,谢佩玲曾请政府帮助协调。谢佩玲认为,家乐福超市在劫持事件发生时,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护义务,而且也没有采取措施阻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在协商中对方态度强硬,她不得不诉诸法律。

  谢佩玲介绍,现在她的腰部还隐隐作疼,医生说未来两年内这种症状不会消失,因为肾部受伤,出院后她至少要休息一年才能工作。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15万余元。

  昨日同一时间,在劫持案中受伤的云南武定人谢国梅也以同样的诉求,将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谢国梅也称,其左手手掌目前不能弯曲。据了解,谢佩玲、谢国梅伤残程度分别鉴定为九级和七级。谢佩玲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伤残赔偿金、后期治疗费、重症监护陪护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59690元。目前,两人的诉讼请求已被五华区法院立案。
  (来源:《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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