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指护士宝商标模仿护舒宝 起诉国家商评委

   2009-04-01 3840
广州一公司注册了护士宝商标,拥有护舒宝商标的宝洁公司起诉国家商评委,认为与自己的商标近似。日前,一中院一审撤销国家商评委注册护士宝的复审裁定。

  护士宝商标注册后,宝洁公司向国家商评委申请复审。去年,国家商评委复审认为,护士宝与护舒宝在文字读音和含义上有明显差异,公众在隔离状态下施加一般注意力可以将之区分,共同使用于卫生巾等类似商品上不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宝洁公司起诉国家商评委。宝洁公司认为,护士宝商标属于模仿。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消费者在识别两商标时,无论呼叫及对字形的辨认均不易将二者相区分,容易将二者混淆。随后一审判决撤销国家商评委的复审裁定,判决其重新裁定。
  (新京报 记者 王殿学 通讯员 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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