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光百货以实名制的方式发放消费券

   2009-04-14 10210
  广州零售业也开始打起了消费券的主意

  继早前广东发放旅游消费券之后,一直按兵不动的广州零售业也开始打起了消费券的主意。昨日,广州新光百货高调宣布,4月16日起,将以实名制的方式每人发放50元,总共100万元直用型纯现金消费券。记者发现,市民对此存疑多多。

  商家发放消费券合法吗?

  作为金融危机下的新促销手段之一,虽然从诞生之日起就饱受争议,但仍然阻止不了消费券的热潮蔓延。从最初的成都、杭州到上海、广州,乃至南京和深圳,发放主体从政府转向企业,消费券正逐渐成为促销售、保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

  但是,也有市民质疑,早几年为了防止腐败,国家对购物卡等代金券明令禁止。那么,企业发放这类免费的消费券是否合法?

  对此,新光百货相关负责人高萍表示,虽然没有考虑是否合法的问题,但是新光百货已经将该项活动向荔湾区政府和经贸主管部门汇报,并获得批准。有商业专家表示,国家目前没有法规规定不允许企业发放此类消费券。但是,广州市经贸委的一位负责人昨日回应,目前法律界人士对于发放消费券的合法性确实存在争议,不过,面对目前需要拉动内需的特殊时期,应该允许企业这样做。

  只是换一个手法搞促销?

  先发给消费者消费券,再让他们买商品。这与商场往日的购物返还现金优惠券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市民陈先生认为,百货企业此举只不过是换了一种促销手法罢了。

  也有商业人士分析,派发消费券确实是一种促销手段,严格地说就是先让利,再赚取利润。与平时的促销返券的确没有很大的区别。

  对此,新光百货相关负责人高萍回应,做这场活动,店家的风险在于如果市民只愿意消费消费券的实际金额,这样百货至少亏损50万元。毕竟百货店里也有50元以下的商品。但是,她也承认,只有75%的品牌参与了本次活动。

  市民每人限领限用一张

  其实,作为广州零售业最先吃螃蟹的新光百货,对于本次发放这么多的消费券,高萍坦承,最担心的还是现场的秩序维护。由于之前重庆发生了超市降价促销而引起的踩踏事件,令新光百货的相关人士非常谨慎。高萍表示:毕竟我们是第一次做此类活动,很担心现场混乱失控,我们为此特别加派了人手。

  据了解,此次新光百货将发行2万张每张面值为50元的消费券,市民每人限领一张,同一身份证号/手机不可重复领用,使用时仅限本人使用,可在4月16日-4月26日期间在新光百货百余家商户使用。市民可于今日开始,通过手机短信申请,凭短信回复和身份证周四至周六到现场领取消费券(详情请拨打新光百货客服电话)。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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