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4-09-29 525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侨(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洽谈经营其所开发的商业房产一事公告如下:

  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近期与中侨(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由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全面负责经营其所开发的房产商场部份(原万嘉百货),租赁该商场一至四层,面积13538.59平方米,租赁合同期限为10年,租赁合同签订后商场更名为东方百货福州购物中心。

  东方百货福州购物中心地处福州市东街口商业中心,将于十月份全面运营,购物中心在整体定位上瞄准中高端市场,力求时尚、流行、现代化等多元素的结合,以服饰为主、其他商品为配套的为成功人士打造精品时尚的购物休闲场所。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28日上海证券报
标签: 福建东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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