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09-06-09 8140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国际)通知,大商国际于2009年6月5日与国有全资公司大连国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商公司)签订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大商国际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股权无偿划转给国商公司,划转基准日为2008年11月30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截止2008年11月30日,大商国际持有本公司5523.144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80%。根据协议:大商国际将其持有的大商股份2937.1865万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无偿划转给国商公司,划转部分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

  二、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大商国际仍持有本公司2585.95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8%;国商公司持有本公司2937.186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市商业局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上述股权无偿划转事宜已呈报各相关国资监管部门审批,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大商国际与国商公司签署股权划转协议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编制了简式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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