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金条被盗 营业员“人肉搜索”嫌疑人

   2009-07-11 5760

  律师称,随意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 
 
   一名自称是上虞某商场的营业员在当地一家人气论坛上发帖,人肉搜索一名金条盗贼,并附上了一张照片,希望网友帮忙提供相关线索。一时间,这条人肉搜索帖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两天内点击量超过5000人次。

  人肉搜索嫌疑人

  这条帖子发布在上虞论坛上,标题为:大家帮忙人肉搜索作案嫌疑人。这是一位网名叫aiseff的网友发的,发帖时间为7月7日晚上6点43分。

  帖子的内容为:我是上虞某商场黄金柜台营业员。7月5日中午12点左右,我柜台一金条被偷,对商场对我们在岗营业员来说,损失不小我们通过监控截了作案嫌疑人的照片,希望坛友们帮忙留意一下,如有线索,必定重谢!

  aiseff在附上的照片上标明,该嫌疑人为中年人,来自外地。从照片上看,该男子短发,身穿一件衬衫,当时从某个柜台旁边经过。

  失窃事件是真是假?

  这条帖子发出后,短短几个小时内就有数百人浏览,众多网友很快作出了反应。

  网友大雅堂跟帖说,曾经在上虞某街道看到过这名嫌疑人。还有网友建议把这张照片放到天涯、猫扑等网站,进行更大规模的搜索。

  当然,也有一些网友对于这种人肉搜索的行为表示异议。网友杨棋王说,别人的照片怎么能乱发,应该先报警,让警方来处理相关事件。还有网友甚至对照片真实性提出质疑,称大热天的捂着长袖衫,有点离谱。

  那么,上虞某商场发生金条被盗案是否属实?昨天,记者联系了上虞多家商场,这些设有黄金柜台的商场无一例外地表示,他们商场没有发生黄金失窃事件。记者后又向上虞百官派出所查证,值班民警称未接到过相关报案。

  记者试着与发帖人aiseff联系,想了解相关情况,但截至发稿时没有得到相关回应。

  记者通过上虞论坛负责人联系发帖者,但由于该发帖者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也没有登记具体资料,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

  这种人肉搜索行为是否合法?昨天,记者联系了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的申铁旗律师,他说,人肉搜索分为正义和恶意。这位网友私自截取他人照片,未经允许在网上擅自传播,已经构成了违法。

  申律师说,在公安部门尚未确定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确定某人为犯罪嫌疑人,更不能随意公布他人的个人信息。如果情节严重,可以侵犯他人隐私权和名誉权进行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天天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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