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背景音乐使用费 南京一大型超市被起诉

   2009-07-28 7500
记者昨天从中国音著协江苏办事处获悉,因为未支付背景音乐使用费,南京一家大型超市被中国音著协起诉,索赔3万元。

  代理此案的江苏中祥律师事务所翁冶中律师透露,经调查取证,他们发现该超市违法使用了《不想长大》、《香水百合》和《月牙湾》3首歌曲。按相关标准,他们取证的这家超市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应按每平方米每年2.54元的标准交纳背景音乐版权费,协会方多次电话和信函催促无果,遂于今年5月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该超市赔偿3万元并支付调查取证等费用5950元。一个月前法院进行了首次庭审,目前双方正在争取调解。与这家超市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南京新城市广场,该案已于7月中旬调解成功,因2首歌被侵权,音著协获赔18135元。

  据了解,这两起案件只是江苏背景音乐收费的前奏。在此之前,音著协已对南京48家商场、超市违法使用背景音乐进行了调查取证,其中对南京屈臣氏的行政处罚程序直接促使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交纳版权费,目前南京已有12家公司与中国音著协就背景音乐使用费达成交费协议。
  (新华日报 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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