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储物柜存放鞋子丢失 商家不愿承担责任

   2009-08-28 7170

  昨日,杨家坪,顾客林女士在储物柜前讲述自己所存物品丢失的经过 记者 唐浩 摄

  顾客存放在超市提供的免费自动储物柜里的东西不翼而飞,超市方面认为顾客存放物品时没有锁好柜门导致物品丢失,超市不应承担责任。昨日,顾客林女士对记者表示,那么该谁承担责任?

  前日下午3点40分左右,家住黄桷坪的林女士和妹妹一起到杨家坪某超市购物。进入超市前,林女士将一包小孩穿的衣服和刚买的一双休闲鞋存放在超市的自动储物柜里。

  下午5点10分左右,林女士准备取回自己的物品时发现,开启自动储物柜柜门的条形码单子丢失了。于是她找到超市方面,想请工作人员用钥匙帮她打开柜门,取出物品。在询问了林女士所存物品的具体情况并查看证件后,超市工作人员为林女士打开了柜门。但林女士发现,原本存放在柜子里的东西少了一包,正是她新买的那双价值189元的休闲鞋。

  为了弄清楚鞋子的去向,在林女士的要求下,超市保安部门调出了监控录像。录像画面显示,在林女士储物后到超市内购物期间,有几个小孩在储物柜附近玩耍,并敲打过柜门。随后,一名带着小孩的中年妇女打开了林女士存放物品的2号柜区22号柜的柜门,将里面装着鞋子的那个包拿走了,事发时间是在林女士出来取包前几分钟。

  林女士认为,存放在超市储物柜里的物品丢失了,超市应对其丢失的物品负责,并要求超市进行赔偿。而超市方面表示,林女士的物品之所以丢失,是她没有将柜门锁好所致,因此超市是不会赔偿的。该超市公关部一负责人称,超市对顾客提供的存包服务都是免费的。超市方面还专门在储物柜旁张贴有使用说明,告知顾客贵重物品要存放到超市指定的地点。而对于存放在自动储物柜内的物品发生丢失,超市不承担责任。

  当时我存放物品后确实已将柜门锁好,事后我也作了试验,如果柜门没有关好,会弹开,根本无法闭合。林女士说,在她离开储物柜前,柜门是闭合的。

  律师说法

  超市存物 免费难免责


  对于林女士的遭遇,重庆红刚律师事务所的郭方毅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顾客存放在商场储物柜里的物品丢失,商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超市张贴的使用说明声称不对顾客物品丢失承担责任的告知,从法律上来讲是无效的。超市既然提供了存放场所,不论是收费还是免费,超市都应当保证顾客存放物品的安全。如果丢失,超市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顾客没有关好储物柜的柜门,导致物品丢失,顾客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郭律师表示,即使是这样,超市也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应承担一定责任。
  (重庆商报 记者蔡文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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