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十一”起执行“新标”

   2009-09-15 9570

  目前各商家在消化库存 

  保湿因子、植物精华究竟是什么?虽然不少消费者天天涂抹化妆品,却难以道出其成分,更难以判断含有这些成分的化妆品是否合适自己使用。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1日起,由国家标准委颁布的《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将正式实施,新规要求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并按加入量的降序列出。进口化妆品也不例外,须在其加贴的中文标签上标明。

  昨日,记者走访岛城多家超市百货店时发现,目前绝大多数的化妆品产品上并未全部标注成分列表,而进口化妆品的外包装上,则只贴了一张中文的简单介绍,一般都是产品的名称及容量,有的甚至仅仅标注了产品的功效。采访中,部分专柜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处于消化库存阶段,所以要等一阵才能换掉外包装。

  另外,记者了解到,规定出台后会给企业一定时间的缓冲期,化妆品成分表的更换可延迟至明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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