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超市员工挪用购物卡赌六合彩被批捕

   2009-09-25 6710

  客户团购面值500元的购物卡,他们却直接在面值100元的购物卡上贴上500元的标签。这两名大超市的团购业务课组长,多次挪用购物卡用于赌六合彩等。近日,两人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思明区检察院批捕。

  曾某是我市一家大超市的团购业务课组长。7月20日,集美一家单位的员工陈小姐找到曾某,说是要购买500元面值的购物卡273张、200元面值的购物卡99张。两天后,公司通知曾某去取卡转交给客户。

  由于同为团购业务课组长的康某提及需要一批购物卡用于私下补账,一番商量之后,曾某就让康某去客服处取购物卡。不过,康某只给了曾某100元面值的购物卡273张、200元面值的购物卡99张。

  我把100元面值购物卡上的面值标签撕掉,贴上500元面值的标签。曾某交代,7月28日,他将伪装好的购物卡交给陈小姐,还告诉对方,因为公司电脑在升级,这些500元面值的购物卡内只有100元的金额,并希望对方拖几天再发购物卡,超市会尽快把钱补进去。因为之前打交道比较多,陈小姐也就没起疑心。

  本来,曾某是想拆东墙补西墙,挪用下一个团购客户的购物卡,及时补齐集美这家单位的缺口。但他万万没有想到,集美这家单位有员工因为不知情,在使用这些贴着500元标签的购物卡时,发现里面只有100元金额,就向超市方面投诉,这下东窗事发。当时,曾某挪用的购物卡款项中,尚有11多万元未归还,康某亦有1.8万元未归还。

  8月4日,超市工作人员直接将康某和曾某扭送到派出所。

  7月1日左右,当时我刚领了一笔客户的购物卡,康某过来找我,让我给他购物卡补账,因为同事多年,就答应给他9600元的购物卡,等他方便了再把卡还我,好把我客户的卡补上。谈及如何走上套现之路,曾某称是在康某的影响之下。

  曾某还交代,他套取的现金,其中1.8万元用于还信用卡,剩下的去赌六合彩输光了。至于康某则把挪用的不少钱用于发票买卖,从中渔利。
  (来源:厦门商报 记者陈光豪 通讯员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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