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6家商场率先开展无理由退货诚信服务

   2009-09-29 2770

  9月29日,在呼市回民区文明办与回民区工商分局的倡导下,位于中山西路商业街的6家大型商场发出开展无理由退货诚信服务活动的倡议,这标志着首府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实行无理由退货单位包括民族商场、维多利商厦、维多利购物中心、天元商厦、王府井百货呼和浩特店和东鸽电器文化宫店。

  无理由退货诚信服务是指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无任何质量问题,不属于国家三包规定范围,在商家承诺的商品范围和期限内,未经使用(含外包装),并经销售商检验确认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商品,给予退货。

  商家承诺无理由退货的期限为7天。消费者在退货时除需提供有效销售凭证外,商家按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和形式退款,同时将扣除各类赠券、赠品及积分优惠。由于涉及特价、促销等活动,以上实行无理由退货诚信服务的6家商场将在显著位置公示标识牌和承诺内容,供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参考。
  (北方新报 记者 李国萍  辛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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