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为餐饮业的大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今年5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意见》,从2009年至2012年,云南省每年从省内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支持餐饮业发展,主要用于培育餐饮龙头企业,建设星级美食名店,打造美食名城、名县、名镇、名街,研发特色菜品,支持餐饮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实施滇菜品牌工程,建设餐饮连锁和配送中心等。众企业摩拳擦掌,投资经营和持续经营的信心倍增。在创新菜品、打造品牌的号召下,云南省走出去参加会展、展览、大赛的餐饮企业达500多家。
同时,昆明市配套《意见》出台了支持餐饮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政府每年拿出1000万元扶持餐饮产业发展;昭通、蒙自、南华、文山、易门、曲靖等地积极开展美食节活动。昆明获得了首座中华美食名城称号,蒙自成了中华过桥米线文化之乡,制定了过桥米线的制作标准。全省20家名企、50家名店,每家分别得到了30万元和15万元的扶持资金用于研发菜品,打品牌聚人才。
云南省还取消了向餐饮单位收取的企业旅游促销费,适当减免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费,并全面实行餐饮业水电气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向经营者巧立名目乱收费被坚决制止。一家餐饮企业的老板说:可别小看这费那费的,加起来一年就是几十万哪,如果是卖米线要卖多少碗了,非常感谢政府减轻我们的负担,我们企业可以放心放胆去开拓市场了。
(云南日报 记者 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