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聘用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告

   2010-01-12 269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聘用的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利建先生,已于2009 年12 月参加上海交易所第三十六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原由公司总经理代行的董事会秘书职责,现由潘利建先生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毕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1 月10 日

标签: 南京新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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