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归属又起波澜 谁在导演解百纳“变脸”

   2010-01-27 2450

  众所周知,变脸是川剧艺术中塑造人物的一种特技,被视为川剧的保留项目。殊不知,在葡萄酒行业中,也上演着一场变脸大戏源于对葡萄酒通用品种解百纳的争夺。从2001年至今,张裕试图将解百纳注册为商标的行为引发业内其他企业的联合抵制,解百纳之争从行政程序上升到司法阶段,最近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业内联盟企业继续上诉,并表示希望就司法程序尽快得到终局性的结果,以早日恢复行业秩序。

  8年纷争里,张裕及业内联盟双方都曾向执法部门多次举证。但其中存有一个蹊跷之处,难免令人心生不明:坚持将解百纳归于名下的张裕,在此前数十年的宣传中,也一直将解百纳作为葡萄品种名称。曾有媒体报道,上世纪50年代,张裕在其承办的教学基地中,教员和技术工人们在车间现场均将赤霞珠、品丽珠和蛇龙珠等葡萄品种酿造的原酒统称为生产解百纳的原酒。当时葡萄酒酿酒大学的学员,后来大多成为葡萄酒行业的骨干,更有一批人著书立说,著作中不乏将解百纳解释为赤霞珠、品丽珠和蛇龙珠等葡萄品种的总称。很大程度上,张裕对解百纳是葡萄品类的解读,影响了国人对解百纳的认识。

  如今,什么原因促使张裕着手导演葡萄酒界的这场变脸呢?

  业内普遍认为,每年15亿的销售市场让张裕站到了行业对立面。有分析人士曾在媒体指出,假如其他品牌因为商标原因被迫停止生产解百纳,那么在市场需求量以正常比例增长的前提下,由张裕以虚高价位控制的解百纳市场每年将给消费者增加20亿元的消费成本。

  另一个事实是,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张裕一直向法庭和消费者反复宣称的70年解百纳这一论调,却在证据面前无法自圆其说,甚至连张裕公司自己提供的证据也自相矛盾。

  2008年,张裕向法庭提交的两份新证据包括上世纪30年代由 中华民国商标局出版的 《商标公报》,宣称该刊物 1937年第 143期审定商标目录及 1939年第 154期商标公告期满注册表均证明了解百纳商标曾为张裕所注册。然而,这些资料同样也表明,在当时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中,有效的商标名称是五角星,解百纳这一名称并未出现。显然,这份得来不易的珍贵历史文献,又一次令张裕在法庭上处于自相矛盾的境地。

  按照国际通行的行业标准,解百纳系干红葡萄酒,而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瓶干红诞生于1984年,中国的干红葡萄酒历史不过20多年,中国葡萄酒行业开始大规模酿制解百纳也只经历了短短10余载。业内人士表示,将解百纳在中国的历史从二三十年延伸至70年解百纳,不知道张裕公司的这种提法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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