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黄光裕涉单位行贿罪 涉及金额456万

   2010-03-01 8400

  国美电器周一发布公告称,据所接获的北京市法院起诉书副本,公司前主席黄光裕涉嫌单位行贿罪,涉及金额456万元人民币,但公司认为,即使被判处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有实质负面影响。

  国美电器于公告中称,根据该起诉书的陈述,黄光裕涉嫌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等,于2008年11月18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于去年1月2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日被逮捕,并于去年12月17日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国美又引述起诉书指,其附属公司涉嫌的单位行贿行为发生在2006-2008年间,该期间黄光裕担任公司主席、董事及附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高度重视此事,并已聘请资历深厚的刑辩律师作为附属公司的辩护人。本公司针对附属公司的指控将会积极抗辩。国美电器说。

  国美原主席兼创办人黄光裕于2008年11月因涉嫌经济犯罪而被稽查,另首席财务官周亚飞同样遭当局调查,国美股份亦一度自2008年11月停牌七个月。公司终在去年6月引入美国贝恩投资(Bain Capital)成为第二大股东。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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