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集团1.4亿出售沈阳一物业给山田电机

   2010-03-09 6730

  联商网消息:欧亚集团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以11,630万元的价格转让所拥有的沈阳嘉濠商厦地上一、二层8,426平方米的房屋及所占国有土地使用权;以2,490万元的价格转让所拥有的嘉濠商厦二期4,076.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8,153.6平方米在建工程。

  根据公告,嘉濠商厦资产整体出售为沈阳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由沈阳市沈河区政府协调进行。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为嘉濠商厦资产整体出售的一部分。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年2月2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 年 3 月 8 日上午 8:30 分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 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曲慧霞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活化资金,集中精力和优势,在沈阳全面发展全资子公司沈阳欧亚联营的经营业务,打造其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1、以11,63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所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5号沈阳嘉濠商厦地上一、二层8,426 平方米的房屋及所占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意接受孙晓枫授权委托(2010年2 月6日签署授权委托书),代其以5,53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所拥有的嘉濠商厦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设备及装饰装潢等 (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给排水、消防、供气等)。本转让价款合计17,160 万元。

  2、以 2,49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所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 51 号嘉濠商厦二期4,076.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 8,153.6 平方米在建工程。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交易各方签署的合同,认为:本次交易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确定的资产交易价格合理,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 一0年三月八日

  交易概述

  1、2010 年2 月25 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与山田电机(沈阳)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电机或乙方)、沈阳嘉濠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濠商厦或丙方)签署了《沈阳嘉濠商厦地上一、二层转让合同》。

  2、2010 年2月25日,本公司与山田电机签署了《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转让合同》

  3、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法人
  山田电机(沈阳)商业有限公司,住所: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1号方圆大厦16F1604 室,法定代表人:五十岚诚,注册资本 :3300万美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家电产品、通讯产品、数码产品、办公设备等。该公司由日本山田电机株式会社投资设立。

  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山田电机为2008 年11 月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外国法人独资公司。该公司经营电器百货商业业态,目前尚未在中国开展经营业务。至2015 年,计划在中国建立15 家店铺,营业面积达到30 万平方米,营业收入达到1,542,892 万元。

  公司出售资产的目的基于:所持嘉濠商厦资产,是嘉濠商厦整体资产的一部分。嘉濠商厦产权关系相对复杂,公司整体购买存在一定的难度。为活化资金,集中精力和优势,在沈阳全面发展全资子公司沈阳欧亚联营的经营业务,打造其核心竞争力。

  公司出售标的一,预计获得收益416 万元。出售标的二,预计获得收益48 万元。预计收益合计为464 万元,产生非经常性损益764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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