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美容店关门 消费者向招租超市索赔

   2010-03-19 9410

  余姚的金女士一双手在冬天经常会长冻疮,去年10月她在当地一家超市的美容店,想给双手做做美肤护理,先后购买了数千元美肤产品,结果手上的皮肤反而变黑了。

  去找美容院理论,对方却关门溜之大吉。金女士一气之下把美容院及出租店面的超市告上了法庭,索赔1.2万元损失。昨天,余姚法院受理了这起美容纠纷案。

  去年10月,金女士在余姚一家新开业的超市闲逛,路过一家美容院,被服务人员拉住推销美容产品。对方承诺,只要购买产品,就可以免费享受美容护理,直至产品用完,而且美容院新开张,价格很优惠。

  因为美容院开在大超市里,金女士认为服务质量应该有保证,她决定给双手做做护理,最终挑选了一套美肤产品,每周去做一次护理。

  到了12月初,金女士发现她的双手皮肤变得越来越黑了,向美容院询问,对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说慢慢会转好的,并推荐她购买其他美肤产品。为了得到满意的美肤效果,金女士相继购买了5100元的美肤产品。

  今年1月3日,金女士像往常一样去美容院,却意外发现该美容院已经关门了,老板也不知去向。可她购买的美肤产品只用了很少一部分,而且双手皮肤还是发黑,根本没有好转迹象。

  气愤的金女士找到超市讨说法。可超市认为自己只是将场地租给美容院,并不是美容院的实际经营者,因此爱莫能助。

  几经交涉无果,不久前,金女士把美容院和超市方一并告上了法院,要求美容院的业主赔偿其美肤款等损失1.2万余元。因超市没有对美容院的经营状况和诚信度尽到监督职责,要求超市承担先行赔偿责任。
  (东南商报 记者胡珊 通讯员祝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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