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警上京治病 逛超市偷29元拖把

   2010-05-03 7590

  山西一名在职交警进京探亲并治疗抑郁症,在超市购物时,看见一个墩布头(注:即拖把头)想要偷走,被保安带往保安室后逃走,在躲避保安追赶时,撞到一名老妇造成其骨折。双方通过法律途径协商,所属交警支队已进京协调赔偿。墩布头价值29元。

  交警未付账欲离开

  北京新时特购物广场保安小刘回忆,4月29日中午12时许,一名男子进入超市,几分钟后带着一个墩布头没有结账就要离开,小刘立即追赶。小刘看到,该男子逃跑时撞倒一名60多岁的女士。撞人后还想跑,我就把他抓住了。小刘说,受伤女士的家人报了警。

  丰台警方证实,该男子姓胡,50多岁,是山西临汾的一名在职交警,来北京探亲和治疗抑郁症。

  胡某承认,在超市购物时,看到墩布头很漂亮,没有标价签,就想要拿走。被保安发现后,他被带到保安室。保安拿着墩布头去定价,他趁保安室无人便偷偷离开。保安发现后追赶,他从超市跑出来,撞倒在便道行走的一名女士。

  胡某称,他是被追上来的保安绊了一下脚,身体失去平衡才将该女士撞倒。对此,小刘说撞倒人前自己并未碰到胡某。

  老人被撞右腿骨折

  被撞女士姓陶,今年64岁。据307医院大夫称,老人右腿股骨头骨折,需要手术。

  陶女士女儿称,家里经济困难,母亲的手术费需要8万余元,家里无力承担,要求胡某垫付手术费用。

  1日下午4时许,丰台区樊家村派出所内,陶女士的家人见到这名山西临汾的交警胡某及家人。

  胡某表示愿意垫付医疗费用,但双方就垫付金额迟迟无法达成一致。在派出所民警协调下,胡某家人表示先期垫付4万元。

  此事最终的责任和赔偿,双方均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墩布头定价仅29元

  1日,丰台警方表示,此事发生后,樊家村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当事人胡某也非常配合警方调查,积极主动交待事发经过。

  胡某行为属于盗窃,警方对涉及物品定价评估,墩布头定价为29元。警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通知其工作单位。山西临汾交警支队也安排了工作人员来京协调伤者赔偿问题。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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