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焦作消费品零售总额108.5亿

   2010-05-18 5920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和消费市场环境的日益改善,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较快增长势头。今年前四个月,全市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08.5亿元,同比增长18.8%,增幅比上年同期上升1.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速(18.4%)0.4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省第4位。

  一、零售业继续担当消费市场的主力军。统计资料显示:前四个月,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亿元,同比增长23.0%,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8个百分点;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5亿元,同比增长18.2%,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1个百分点;住宿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亿元,同比增长20.5%,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3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亿元,同比增长18.2%,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6个百分点。

  二、商贸流通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稳定增长。今年以来,全市商贸流通业增加值稳步增长,在第三产业和全市经济中的份额加大。今年一季度,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企业实现增加值18.6亿元、7.3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7.4%、4.9%;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去年一季度的4.1%、1.9%上升为今年一季度的6.9%和2.7%。商贸流通业还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就业的优势。据统计:2009年末,全市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从业人员达18.5万人,占全市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31.9 %,占全市全社会从业人员(社会劳动力)的8.8%,对繁荣市场、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城乡消费市场全面趋好。由于城市购物环境的优势和交通的便利,城市仍是实现购买力的集聚地。元至四月份,全市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8%,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90.4 %。 随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程的逐步实施,农村消费市场逐步完善、加之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产业结构趋于优化,农村消费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农村消费保持稳步增长。元至四月份,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4 %。

  四、重要生活消费品稳定增长,休闲型和享受型商品成为增长亮点。元至四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统计:属于刚性消费需求的3大类日用生活必需品均保持了稳步增长,其中食品类(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衣着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和日用品类实现销售额12.0亿元、3.4亿元、1.6亿元,分别增长了23.2%、32.9%和33.8 %。随着收入不断提高,享受及服务性消费需求趋于活跃。其中金银珠宝类销售增长11.8%、化妆品类销售增长15.7 %,体育、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35.0 %、娱乐用品类增长68.7 %。由于汽车销售持续升温,加上市场油价波动的影响,石油类商品销售额迅速上升。石油及制品类销售同比增长43.8 %。休闲型和享受型商品快速增长,直接拉动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五、餐饮业成为消费品市场一大亮点。随着人们饮食消费观念的变化和住宿餐饮业业主经营品牌意识的增强,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户不断做大做强。从经营策略上看,以低利润率促规模、以规模促效益的经营理念,成为业内的共识,从而带来了餐饮业的红火局面。一些知名的酒楼出现了要提前预订的局面。元至四月份,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7.2亿元,同比增长18.4 %,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9 %。

  六、各县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步增长。1-4月份,解放区、山阳区、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中站区、马村区、高新区、修武县、武陟县、温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幅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标签: 焦作|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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