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不合格被罚 泰兴国美一直未交罚款

   2010-05-20 5700

  今年4月初,国美电器在江苏省泰兴市开了一家面积2400平方米的旗舰店竟然未经消防验收就擅自盛大开业了,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消防法》而遭到泰兴市消防大队处以重罚。但三万元罚款一直未交,如果国美泰兴店在三个月内仍然不上交罚款,消防大队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些市民对国美泰兴店违法经营一事反映十分强烈,先后多次向本报新闻热线投诉。今年5月14日至16日,本报记者专程赶赴泰兴与泰州两市进行深入调查。

  今年4月19日,家住泰兴市城区的市民李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投诉电话称:国美电器在泰兴开了个旗舰店,可他发现该店内许多货架、柜台未使用防火材料制作,同样存在安全隐患。与此同时,三个楼面层都没有发现禁烟区和禁烟标志!

  5月14日至16日,本报记者在国美泰兴店采访了一天多时间,证实了李先生反映的问题:该店内许多货架、柜台的确未使用防火材料制作。我国《商场安全消防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还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但记者在现场看到,位于该商店二楼的保障疏散通道上公然晒上了棉被,影响了逃生视线。与此同时,记者看到,这个保障疏散通道外侧接的电线可谓是密密麻麻

  5月14日下午,泰兴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黄兴祥告诉记者:根据《消防法》第十五条的规定,4月29日,泰兴市消防大队对国美泰兴店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责令泰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泰兴店停止使用该场地营业;二是对泰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泰兴店处以罚款三万元。

  而据泰兴市民反映,处罚决定下达后,国美泰兴店的三万元罚款一直未交。5月15日,记者随同泰兴市消防大队李教导员再次来到国美泰兴店采访了该店相关负责人。让记者没有想到的是,该店竟然推卸责任,当着李教导员的面,将处罚推到场地出租方泰兴市第二百货商场身上。但遭到泰兴市第二百货商场陈经理的坚决否认。5月17日上午,记者再次用录音电话采访了泰兴店店长卢义成。他说罚款已上交了。对此说法,泰兴市消防大队李教导员说,到5月17日上午,他们仍然没有收到罚款。如果国美泰兴店在三个月内仍然不上交罚款,大队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于泰兴店未停止营业一事,卢义成说,开业前,泰州市消防支队来检查时,让他们一边报批,一边营业。对此说法,泰州市消防支队宣教中心胥镇主任明确指出,国美泰兴店开业前,泰州市消防支队没有人前去检查,一边报批,一边营业之说更是无稽之谈。
  (来源:扬子晚报 记者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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