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调控细则出台 获预售许可10日内须公布房源

   2010-05-30 观点地产网6070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的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江西省日前出台系列调控政策,严格限制投机性购房,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

  在贷款方面,江西省调控政策要求,对购房者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在开发商贷款方面,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税收方面,调控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另外,要求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问题严重者降低或吊销开发企业资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标签: 房价 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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