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2004-12-31 3170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日前收到中信实业银行济南分行《债权转让通知书》。我公司在该行的人民币借款截至2004年6月21日的本息合计374万元,由我公司提供担保的济南大通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在该行的人民币借款截至2004年6月21日的本息合计54.7万元、济南亨得利钟表眼镜有限公司在该行的人民币借款截至2004年6月21日的本息合计193万元,均已过履行期限。现该行已将以上债权及其所涉及的所有权益通过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将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将直接对将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偿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

  将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3216.22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将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将军控股有限公司,相关更名手续近日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上海证券报
标签: 济南百货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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