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纳”争夺战落幕 张裕赢回商标

   2010-06-23 5680

  解百纳到底是专属品牌还是一个品种?这场争夺背后,是高达30亿元的市场份额争夺。目前中国99%以上的葡萄酒厂都有生产解百纳系列酒。

  6月21日,张裕集团收到了北京市高院下达的行政判决书,这是被称为中国葡萄酒知识产权第一案解百纳案的终审判决:驳回了长城公司、中粮酒业公司和王朝公司关于判令张裕解百纳商标属于不当注册的上诉,由商评委再做裁定。

  目前,解百纳商标仍由张裕所有。

  非此即彼?没有做出任何实体判决,司法部门将球重新踢回了行政部门国家商标评审的权威机构商评委。

  这轮官司的导火索恰是商评委。

  导火索商评委

  2008年5月26日,商评委作出商评字(2008)第5115号争议裁定书,维持解百纳商标归张裕所有。此举重新点燃了长达6年之久的解百纳之争。中粮酒业、王朝公司和长城公司不服该裁定,纷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不服判决后,多家公司再次上诉到北京市高院,要求判令争议商标属于不当注册,并由商评委在60天内重新裁定。

  事实上,解百纳之争始于2002年。张裕集团申请的解百纳商标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的酒(饮料)、果酒(含酒精)、烧酒、蒸馏酒精饮料、鸡尾酒、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专用期限从2002年4月14日至2012年4月13日。

  解百纳花落张裕后,中粮、王朝、长城和威龙分别向商评委提出撤销该商标注册的申请。到2008年7月16日,以上葡萄酒企业为代表的12家企业结成联盟,召开媒体见面会,矛头直指张裕,认为其独占解百纳商标后,将垄断葡萄酒市场,可能导致一些葡萄酒厂商陷入经营困境,

  官司打到高院,上诉方王朝、长城等提交了3份新证据,作为原审第三人的张裕则提交了42份新证据。争议仍集中在两点:解百纳是否直接表示了酿造葡萄酒的主要原料,解百纳是否为葡萄酒的通用名称,这直接决定了解百纳作为注册商标是否成立。

  鉴于此,北京市高院认为,这些新证据均与争议焦点直接相关,如果不予考虑,不仅对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存在较大影响,还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但双方提交的诸多证据所陈述的观点相互矛盾,因此法院不宜直接对本案争议焦点作出实体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撤销商评委的第5115号争议裁定书,重新裁定。

  法院同时认为,由于本案争议焦点涉及利益较大,在证据认定和利益衡量方面需慎重处理,不宜判商评委限期作出评审裁定。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刘全中律师表示,从法律层面而言,在商评委对解百纳商标争议重新裁定之前,张裕仍然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争夺背后

  解百纳在葡萄酒中占据了最高的利润和市场份额。

  据中国酿酒协会的统计,2007年中国葡萄酒销售规模约为150亿元,其中解百纳的市场份额就高达30亿元。

  据央视市场研究公司(CTR)《中国葡萄酒行业现状报告》显示,1998年以前,市场上生产解百纳的企业仅有张裕一家,此后才开始有企业加入这一行列,尤其在2003年商标案爆发之后达到高潮。

  2009年,解百纳占到张裕葡萄酒主业销售收入和利润的一半以上。1月26日,张裕副总孙健透露。2009年1-9月,张裕实现净利润7.27亿元,同比增长24%,营业总收入近30亿元,同比增长15%。

  本报记者获悉,2009年,全国葡萄酒总产量(国产)96万吨,解百纳字样的3.8万吨,占比不到4%。根据2009年年报的吨酒销量、销售收入数据计算,张裕葡萄酒产品均价为36元/瓶,长城17.8元/瓶,王朝22.7元/瓶。张裕解百纳均价100元左右,长城30块左右,王朝50元左右。

  解百纳品牌归于一家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张裕辩解,所有标有解百纳字样葡萄酒的总销量(含张裕及其他厂家)占全国葡萄酒总销量的比例不超过4%,即使完全归单一品牌所占有,也不足以构成行业垄断。

  今年3月新生代调查公司对国内28个大城市310个大超市和310个大酒店销售终端抽样调查显示,在标注解百纳字样的葡萄酒产品中,张裕解百纳销售量同比去年上升为87.54%。

  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曹中强指出,70多年的注册史表明,张裕公司始终将解百纳作为一个商标在使用,有着不可否认的连续性和商标显著性特征。

  2008年,解百纳被法国国际食品和饮料展览会(SIAL)评定为30个全球葡萄酒顶级品牌之一,是亚洲唯一获此殊荣的葡萄酒品牌。对此,不少专家称,解百纳到底是一家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还是应被众多企业分蛋糕,处理不当,将影响到中国葡萄酒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21世纪经济报道 文静)

标签: 张裕|解百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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