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歧视”中国市场是危险游戏

   2010-06-28 8790

  国际知名家居品牌宜家日前宣布因3款窗帘疑似存在拉绳勒死儿童的风险,与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达成自愿召回计划,在北美市场召回约336万个此类危险窗帘。但令人不解和遗憾的是,这3款窗帘在中国市场也有销售,但宜家至今未启动召回计划。

  很显然,又一个骨子里轻视或曰歧视中国市场和中国消费者的跨国企业现出原形了。对宜家不打算在中国市场召回危险窗帘的做法,北京市消协一位负责人在其博客上表达了自己的强烈义愤: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发现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应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并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应享有同等的交易条件和国民待遇。宜家在产品召回问题上,学习东芝笔记本电脑、丰田汽车等的做法,是在玩弄中国消费者的感情,是对中国消费者忍耐力的挑衅。

  宜家窗帘门事件也引起了国内舆论的强烈反响,指责之声四起。有论者称,虽然目前我国只对汽车产品、儿童玩具和食品3类产品的指令召回具备法律依据,要求宜家在中国召回窗帘的确还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但是,法律的漏洞不应该成为企业推脱社会责任的借口,尤其是在已经明确知道其产品可能伤人的情况下。像宜家这样满足于不违法,将经济利益凌驾于道义责任之上的企业,怎么可能长期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尊重?我国的监管部门和消费者虽然无权要求其召回这些产品,但这些企业的傲慢和偏见也在国人心中划上了并不光彩的一笔。

  近年来,屡屡有一些拥有较高知名度,甚至是世界500强公司在中国市场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普遍表现出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病症,原因何在?有学者认为,普天之下,不论是高傲的美国人,还是优雅的法国人,全是长着同样屁股的猴子,一旦脱离了制度约束,文明将根本无从谈起也就是说,企业社会责任原本是靠不住的,它大多只是良好制度约束下的附属品。在很大程度上,那些跨国企业在国外获得的较好市场口碑,与其说是基于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不如说是基于严苛的市场法律和高效率的执法环境是选择守法还是违法,取决于企业对守法成本与违法成本的综合考量。

  由此看来,我们对待跨国企业在中国市场采取双重标准的行为,不能只是指责其社会责任缺失这个层面,而应将其升格为一种市场歧视:对中国法律法规、执法体系及整个消费者市场地位的歧视。俗话说,宠猪举灶,宠子不孝。毋庸讳言,一些跨国公司对中国市场的歧视早就有且根深蒂固,这与我国市场早期给予的超国民待遇及消费者中广泛存在的崇洋情结有关。须知,跨国企业对中国市场的尊重,首先需要我们的市场本身自重任何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感都不是天生的,它既需要依托于完备的法律和高效的执法来约束和推动,也需要消费者基于自身权益的冷眼挑剔,以倒逼出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来。

  就那些被宠坏的跨国企业而言,若坚持像丰田、宜家这样沿着法律划出的那条红线走,也许不会因触线、越线而被罚,但这玩的毕竟是剃刀边缘的危险游戏,侥得一时之幸,侥不了一世之福,正可谓贪刀头之饴,必有截舌之患。历史已经有力地证明,企业在市场上的傲慢,换来的只能是消费者的偏见,最终会被市场无情地唾弃。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胡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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