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量贩KTV接纳未成年人被罚万元

   2010-07-05 9190

  记者昨日获悉,十堰市文化市场稽查队最近查处十堰市首例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责任单位江苏路某量贩KTV被罚款1万元。

  前不久,有很多家长向市文化市场稽查部门反映,一些高中生和初中生,白天不上学,三五成群相约去量贩KTV娱乐场所打发时光。市文体局高度重视,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查处力度。

  5月3日17时许,执法人员根据家长举报,依法对位于江苏路的一家量贩KTV进行检查,其中一包厢内有一群学生模样的人正在消费。经调查取证,几名学生身份予以确认,其中两名男生是初中生,系未成年人。因该场所的经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市文体局近日经合议决定:没收该KTV违法所得120元并处罚款1万元。

  市文化市场稽查队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检查力度,遏制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行为。
  (十堰晚报 记者 徐正国 通讯员 常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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