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株洲市委宣传部获悉,此前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人民印刷有限公司、陈辉跃申请对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书。申请人称,太子奶集团由于过度扩张,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申请人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到期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鉴于太子奶拥有知名的品牌、成熟的市场营销网络、完备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具备重整价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
据悉,太子奶目前债台高筑,其债权人包括海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自然人。为保证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整一案得到依法、公开、公正、高效的审理,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竞争方式,从多家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定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为破产重整管理人。下一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照破产法有关规定迅速展开工作,以确保各方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妥善解决。
(来源:新华网 作者:苏晓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