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琪地产副总王跃军因强拆首担刑责 被判1年5个月

   2010-07-29 京华时报6880

   北京腾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跃军因指使20多名无业男子对拆迁店铺进行打砸,被朝阳法院判刑1年5个月。记者昨天获悉,另有8名同案犯分别获刑。此案是本市首例因拆迁行为,房地产公司员工被追刑责的案件。

      去年,北京腾琪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揽了垂杨柳危改小区项目,拿到了相关的批文,负责这一带的拆迁工作。其中垂杨柳小学附近的平房从1993年开始出租,因承租人不愿意迁出,拆迁工作进展不甚顺利。

      现年50岁的王跃军是北京腾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副总经理。去年7月26日,他认为拆迁进度太慢,便给6家拆除公司的负责人召开会议,声称要清理商户,如果商户不配合就采取行动来吓唬吓唬,拟在两天后开展。

      会后,北京腾琪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郑嵩让每个拆除公司报文字计划,又给每个拆除公司复印了一张垂杨柳中心小学附近商户的地形图,让他们按图上所示的情况打砸。

      因为害怕出事,三家公司撤出,另外三家拆除公司的易向东、梁大勇、李茂林负责行动。去年7月28日凌晨3点,易向东等人指使陈文涛、宋伟、金强威等20余人,手持消防斧、砖头,来到垂杨柳小学附近的平房商铺,开始砸玻璃、门窗等物品。当天一早,店主田女士等人见店铺被砸,赶紧报警。后经鉴定,被砸的店铺经济损失为1.7万余元。

      王跃军等9人被抓获归案后,北京腾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王跃军、李伟、郑嵩的家属,帮助赔偿商铺店主经济损失2万余元。

      庭审中,王跃军等人表示认罪,希望法庭从轻量刑。但是王跃军说,自己只是要清理附近商户,并没有指使打砸行为;且打砸当天,他在歌厅唱歌。

      法庭审理后认定,王跃军、李伟、郑嵩、易向东、梁大勇、李茂林、陈文涛、宋伟、金强威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其中王跃军、李伟、郑嵩为主犯,其他人为从犯;而易向东、李茂林、陈文涛有协助抓捕同案犯的立功表现。

      最终,法庭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判处王跃军有期徒刑1年5个月,其余人有期徒刑1年1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据了解,上诉期满前,王跃军不服判决,已经提起上诉。(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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