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险资不能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

   2010-08-06 东方早报5000

  

  等待已久的险资可投不动产比例终于出台。中国保监会5日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办法》将于本月31日起施行。

  保监会出台规定 险资不能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

  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保险公司总资产达4.1万亿元。从理论上讲,险资可进入不动产的资金规模将超过4000亿元,这一规模远远高于之前市场预期。

  10%总资产准入楼市

  根据《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险企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险企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险企上季末总资产的10%。

  险资投资的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是指不动产投资管理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或者发行的以不动产为基础资产的投资计划或者投资基金等。

  之前,市场对险资不动产投资上限的预期为5%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昨天告诉早报记者,目前《办法》只是从政策上确定一个可投资比例,险资要真正投资不动产还需等待相关投资细则出台。

  郝演苏还称,从目前中央政府态度来看,房地产市场要平稳,防止过高,中国保监会作为政府机构,不会在此时有意让保险资金哄抬房地产。

  他还告诉早报记者,相关部门在出台细则之前,应该会先清点各大保险公司的不动产配置情况。在他看来,目前一些保险公司以业务扩展为理由购买办公房,再出租房产,这实际就是间接投资房地产。

  “10%的投资比例,必须先把这些已经投资的不动产‘摊’进来,这样的话,比例就没这么多了。”郝演苏分析道。

  股市投资上限仍为20%

  《办法》规定,险资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此前,险资的权益类投资上限为20%,但限定了股票和基金(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比例各为10%。

  东方证券资深保险分析师王小罡昨天表示,《办法》对短期A股形成“利空”,因为市场对险资入市资金的预期是增加到25%。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市场之前预期的25%投资比例,其中包括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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