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世同:如此处罚闲地何异“放虎归山”

   2010-08-18 金羊网7160

  广州对33幅闲置土地作出处罚决定,按土地地价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收取总计为3325万元的土地闲置费,限期一年内开发。

  说实在的,这样的处罚力度实在是太轻了。尽管这样做聊胜于无,对那些囤地多年的企业而言,几乎是象征性的处罚,其损失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而土地却反倒以罚代批,又重新获得了一年期的开发期限。

  其实,这些地块这些年无法动工有些就是因为土地有效期过期无法办理报建、规划、开工等手续。现在这样一处罚,对那些早已失去开发能力和希望的地主,无异于天降甘霖,重新获得新生和套现的大好机会。

  我查看了网站披露的这54幅土地情况,最早的是1993年批出的土地,最晚是2004年8月31日土地大限前拿的地,最长已达17年之久,最短也有6年时间。而且基本都是协议用地,土地价款都很低,而且这些土地都没有明确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存在很大的弹性空间。

  本来,政府完全有理由将这批长期闲置的土地重新收归国有,即使是有偿收地也用不了多少代价。这样土地闲置带来的增值和溢价就可以重回国家的口袋,而不会白白流进这些闲置土地企业的腰包。但由于政府缺乏相应的有偿收回的规定,现行的处理方式要么过松、要么过严。当然,一年后政府还保留无偿收回的权利,但现在既然“放虎归山”了,谁还不赶紧在这一年期内将其处理掉呢?

  其实,现行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针对现在土地闲置情况来制定的,而对那些早期拿地的项目并不合适。例如,土地地价和成本差得太多,现在的地价动辄折合楼面地价要几千甚至上万一平方米,而以前的地即使是按占地面积即地面价计算也才几百元一平米。现在每幅地平均交100万元多一些的闲置费,几乎是无关痛痒,放到其中一幅土地都有可能消化和承受得了。

  以前,广州也收回过多批土地,但大多是只画了红线而并没有实质性投入的地块。如果有实质性投入的地块,大多都没有办法收回,因为这些地主哪个没有手眼通天的关系去疏通呢?只有那些没有权势的单位和企业的地会被收走。而那些有权有势的单位和企业的地则不会被收回。

  (作者系广州知名房产研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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