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零售业试点“国标” 定薪水看“证书”

   2010-08-20 广州日报5530

  超市收银员、营业员可循“国标”考等级证书 

   昨天,“全国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行业标准”宣贯动员大会在深圳举行。受商务部委托,由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市连锁经营协会组织多家知名零售企业共同编写的营业员、收货员、防损员、生鲜工、收银员等基层岗位系列标准将率先在深圳零售业试点,并推向全国。此举打破了此前由政府权威部门制定标准的惯例,成为了全国第一个由商务部委托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岗位技能标准。

  据悉,目前深圳市开展连锁经营的企业已超过1200家,其连锁店总数超过3.5万家,遍及全国各地。该系列标准的贯彻实施将可望使100万名零售行业基层员工明确其岗位要求并在薪酬待遇方面受惠。

  困境:

  基层岗位员工一年内“全换”

  据了解,目前内地涉及商务领域行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标准的设立一直滞后于行业的发展,这使得商务领域从事新岗位,如防损员、生鲜工、收货员、前台接待员等工作的人员感到迷茫。同时,各企业对这些岗位如何界定五花八门,岗位名称不同,所负职能不同,技能要求不同,导致从业人员流动不畅,企业用工成本高居不下。

  据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会长花涛介绍,目前深圳零售连锁商业基层岗位人员约有100万人,此前由于岗位标准的缺失,一些零售商业企业(如超市)在淡季裁员减少成本,在旺季再招人时却使不少熟练工需“从新开始”,基层员工考核、升迁不畅,员工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基层岗位一年内流动率甚至达到了100%,也就是说,一年内一个岗位上的员工“全换了”。

  新标准:

  同级别同薪酬

  2008年12月,商务部发布了《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等五个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并于2009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是行业的指导性标准。

  昨天,华润万家、人人乐、沃尔玛、新一佳、吉之岛、家乐福、步步高等代表1万多家零售、连锁商场的24家企业现场签署了《共同实施〈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系列标准的实施公约》,承诺“积极推广实施系列标准,优先录用持证应聘人员,承认持证应聘员工与本企业同级别员工有同等的技能水平,并给予本企业相应级别的薪酬待遇”。

  来自全国各地10多个零售、连锁协会表示愿意共同推进《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系列行业标准在当地的宣贯实施。

  分级颁发证书 

  全行业通用

  另据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会长花涛介绍,在此次即将贯彻实施的基层岗位标准体系中,员工的培训工作将由符合条件的零售连锁企业、专业培训机构、学校等按照标准、教材和统一的培训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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