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次规范百货业服务 要求员工会粤语

   2010-10-11 南方日报4410

  记者今天了解到,广州市质监局颁布已实施了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百货业服务质量》,这是广州市首次发布百货业服务质量方面的技术规范。该规范规定了百货业服务环境设施、商品质量、服务人员、服务操作、投诉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百货销售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据介绍,百货业是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营业面积6000㎡以上,经营 若干大类商品,商品门类齐全,以服饰、鞋类、箱包、化妆品、家庭 用品、家用电器为主,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面售相结合方式;实行统 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值得一提的是,该规范要求,百货业服务人员要擅于与顾客交流 ,表达准确流畅,尤其懂粤语及普通话;还要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外 语能力。不过,规范也指出,服务时首选普通话接待顾客,倡导学习外语和手语,便于顾客无障碍购物沟通。

  (记者胡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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