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促销员推荐与药店品牌建设关系

   2005-02-04 2990
厂家的药店促销员和“吸烟有害健康”似乎没有什么关系,好像是风马牛不相及,可是其实对于药店的品牌经营来讲确确实实有着非常的利害关系。

  随着药品分类管理的不断推进,我国的药品零售业发展迅速,从原来的附属于批发商业的小兄弟逐渐独立出来,渐渐形成了药品流通领域不可或缺的新的力量。

  五年或八年前您去药店买药时,药店门牌在“药店”的名字之前都会有着极具中国特色的两个大字“国营”!无论您走到哪个城市,都是国营药店,就像全国都有工商银行一样,没有人知道这个城市的国营和那个城市的国营,一个城市内的东面的国营和西面的国营是不是一个系统,反正是国营药店就好了。您现在如果要去药店买药呢?马上就有了选择的问题,是去“金象”连锁还是“医保全新”呢?是“海王星辰”还是“一致”呢?这个简单的问题其实反映了一个极其深刻的道理:那就是药店发展到今天,药店的品牌已经慢慢成为消费者心目中购药选择时的一个重要标准了!

  如果问:消费者在看病时是看病呢还是看医院?答案是看医院,也就是选择医院去看病,医院通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形成了不可替代的品牌效应。而如果再问:消费者买药是买药还是买药店呢?答案是买药,也就是只要药店就可以,他买的是某个品牌的药品,并不是一定要到某个品牌药店去买那个品牌药。虽说药店已经开始注意到自己的品牌建设,可是还没有在大多数消费者的心目中建立像医院一样的品牌效应。

  我们的药店只是给自己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这个名字的品牌建设还路漫漫其修远兮。

  现在当您去大一点儿的药店购药时,常会被热情的“店员”团团包围,而这些“店员”往往不是店员,而是厂家的促销员。毫无疑问,厂家派促销员可以节约药店的人工开支,更重要的是还可以增加药店的经营利润。我们也很清楚,在“平价”盛行、市场竞争残酷的今天,“利润”对药店的重要程度。而“促销员模式”的利润对长远的药店品牌有什么影响呢?药店的短期利润和长远的品牌应该怎样平衡呢?

  我们知道,医生的处方对于病人来讲具有相对的“绝对购买”之功能,患者按方购药,医生的权力至高无上。在药店,执业药师的权力在于调配,并不能给患者开处方。药店无论如何也无法像医院一样左右消费者(患者)的购买。店员不是医生,店员没有处方权,没有权力左右消费者的意愿,强行推销。更何况很多店员还不具备执业药师的资格。

  再来看看促销员,如果问:促销员是否公正?答案是:“否”。如果促销员公正的话,那就不叫促销员了。既然促销员不公正,那么对消费者就不公平。他就会带着极强利益驱动去向消费者推荐或夸大其词地“推销”。而我们的消费者并不清楚哪个是店员,他是否是执业药师?哪个是促销员,他说的话是否公正?药品是性命攸关的特殊商品,一旦使用有问题,后果会不堪设想。而促销员由于利益驱动往往会夸大功效,那么消费者受到的就是不公正消费。一旦消费者有了投诉,那就是对药店的投诉,一旦消费者受到了伤害,那就是对药店的伤害,所有过错的承担者是药店!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次不公正的对待,他也许今生不会再次光顾你的药店!

  那么,我们的短期利润和百年品牌应该如何互相平衡呢?吸烟的人都知道,每个烟盒上都有一行字“吸烟有害健康”,可是烟民们照样该抽就抽,这倒是一个很好的启发:为了对消费者负责任,让每一个来购药的人都知道我们药店的营业员的身份。就像星级酒店的服务人员的衣服,我们一看就知道哪个是什么级别。那我们是否也应该给消费者一个知情权,界定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经理、柜组长的标识,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购药呢?至少为了保护自己药店的品牌,更应该明确标识促销员的身份,甚至在药店的显眼之处悬挂像“吸烟有害健康”一样的“促销员推荐请注意”的标识,温馨提示、保护我们的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我想依然还会有厂家派员促销的,而我们的消费者至少也有了知情权,药店的品牌在某种程度上也受到了保护。

  (中国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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