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鸿基重组家族基金 郭炳湘“被出局”?

   2010-10-16 中国经营报3310

  新鸿基的豪门恩怨似乎已经到了盖棺论定的时候。虽然郭炳湘一再强调他依旧是新鸿基资产的受益人之一,但越来越多的迹象显示,郭氏家族已经决定将这位新鸿基前主席剔除在外。

  重组家族基金

  10月4日,新鸿基主席邝肖卿(郭家老太太,新鸿基创始人郭得胜之妻)宣布,郭氏家族信托基金的受托人已落实重组。由三兄弟(郭炳湘、郭炳江、郭炳联)三家均分家族持有的10.817亿股或42.09%新地股权,邝肖卿继续是该信托基金及股权的受益人。

  与其他香港豪门不同,新鸿基地产向来都是“三人行”。名义上郭炳湘是新鸿基的董事会主席,但公司几乎所有重大决策都是由郭氏三兄弟共同商议推行。新鸿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管理模式,主要缘于新鸿基创立者郭得胜。当年郭老先生为了解决继承-分家-弱化的家族企业恶性循环,成立了一个酌情信托基金,将其所持有的新鸿基四成股份置入其中。受益人在信托基金内每人持有一部分股权,但他们不能卖出股份,基金也不能解散。现在的基金监护人就是郭老太太。2008年以前,只要是关乎新鸿基的公开活动,三兄弟一定共同出席,这也一度是香港富商圈内的美谈。

  然而在此次重组之后,郭家的权益版图发生了“一点点”变化。新鸿基发表的声明显示:“郭炳江及其家人”是三分之一股份权益的受益人,同样的“郭炳联及其家人”是另三分之一股权受益人。但在提及长子时则变成:“郭炳湘的家人是其中三分之一股份权益的受益人”。字眼上显示郭炳湘本人已不是权益受益人。

  显然,郭炳湘并不认同这一说法,在10月4日深夜,身在国外的郭炳湘通过发言人表示,自己仍旧是新鸿基地产的权益受益人之一。《中国经营报》记者就此查询新鸿基地产的发言人,其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具体情况由郭氏家族内部安排,不方便发表意见。而郭炳湘的发言人则一再向记者强调,郭家三兄弟权益没有分别。

  翻查新鸿基地产的历年报表,新鸿基的大股东向来以邝肖卿、郭炳湘、郭炳江、郭炳联等名字共同出现。但从2009年9月23日开始,郭炳湘就再也没在大股东的名单上出现。在2010年9月29日的最新权益披露中显示,邝肖卿持有新鸿基地产42.09%的股份,郭炳江及郭炳联分别持股15.32%、15.36%。而郭炳湘依旧榜上无名。

  “郭炳湘如果有不满,当然可以提出诉讼。”香港执业律师黄栋强表示,但他认为诉讼成功的可能性很低。因为这类酌情信托基金会授予信托人很大的“酌情权”,部分类似于生前遗嘱。信托人的真实意愿往往就是最终依据。“除非郭炳湘能证明信托人受人唆使,或违背其本身意愿。”黄栋强认为。

  了解情况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长子郭炳湘未获权益分配,是郭老太太做的决定。其实早在郭家风波公开化的第一阶段,也就是在2008年6月郭氏家族成立新的酌情信托基金起,基金受益人就只是邝肖卿、郭炳江及郭炳联三人。换言之,早在两年前郭炳湘就已列入“受观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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