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火灾隐患 牡丹江大商两公司被查封

   2010-11-09 黑龙江新闻网9080

  近日,黑龙江牡丹江消防支队防火处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社会安全的大商集团牡丹江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大商集团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并下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

  据了解,大商集团牡丹江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位于牡丹江市区繁华地段,是市内两家大型商服企业,客流量大,火灾扑救困难,属一类高层建筑。牡丹江市公安局消防处监督员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均存在7层库房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

  监督员立即将检查情况向支队领导进行汇报。支队防火处经集体讨论,一致认为大商集团牡丹江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和牡丹江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条款依法对其下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对危险部位实施了临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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