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门店整合:非上市门店资产如何注入?

   2010-11-13 经济观察报9340
国美电器大股东与管理层之争终于在字面上告一段落。

  国美电器11月10日晚公告:公司与大股东ShinningCrown签署谅解备忘录。国美电器同意召开特别股东会表决在董事会新增两名大股东代表,同时,大股东方面也表示将不会中止国美电器任何与国美集团非上市部分达成的协议。大股东方面的发言人贾鹏云称,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而且目前不会再要求陈晓离开。

  双方握手言和,但是这纸公告依然没能回答一个核心问题:黄家手中的400家门店。接近国美人士称,下一步双方还是要就门店如何整合进行谈判。

  大家都在讨论注入的方式,只是很少有人注意到:早在几年前,黄家就不停地向有关部门提交报告,申请将非上市门店注入上市公司,但一直都没有批下来。

  门店整合

  非上市门店资产如何注入,这是黄家在9·28股东会之后,提出的一揽子谈判计划中最为核心的内容。

  接近黄家的人士称,对于双方而言,都希望将非上市门店注入上市公司,但以何种方式注入,是一个需要继续谈判的漫长过程。

  国美方面希望通过现金来收购非上市门店资产。大股东方面则更倾向将门店转化为国美电器的股份。在黄家核心人士看来,现金收购对大股东是无法接受的,上市公司不可能一下拿出百亿现金,必然要通过增发募集资金,这样必然会导致大股东股份被摊薄。

  国美方面不接受换股的方式。通过换股方式,虽然不需要动用上市公司资金,但黄家持有股权必然会大幅增加,大股东地位和话语权也将得到更大巩固。

  不过,这些非上市门店能否注入依旧是一个难题,因为这些非上市门店还需要一纸商务部的批准书。而在此之前,黄家已经做了多年努力。

  香港上市的国美电器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黄家手下的门店则属于全内资的北京国美所有。将内资公司的资产注入一家外资的上市公司,必须要走一系列复杂的程序。比如,根据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特殊目的公司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的,需要商务部审批。开曼群岛注册的国美电器是典型的特殊目的公司,所以,黄家想用国内上市门店置换上市公司股权,就必须通过商务部审批。

  在黄光裕还在统领国美时期,黄光裕就曾想过通过商务部的审批,将非上市门店注入到上市公司之中,但是商务部的回应并没有使黄光裕的这一想法实现。

  如果国美管理层想要现金来购买国内非上市门店,则属于外商投资,则需要国家发改委的审批。

  所以,即使最终董事会同意门店能够以较高的价格注入上市公司——事实上,黄家目前在全力争取董事会同意,但是,这却难以跨越审批的这道“横栏”。因此对于黄家而言,门店问题依然是一道难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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